aaron36 wrote:
又一個開頭第一句話就...(恕刪)
一堆人出來告訴你,你的觀念是錯的,可是你卻自我感覺良好,實在不知道該說些甚麼~

我已經說了,如果真的只有2成差異,那就把相關稅賦打八折,就不會增加老百姓的負擔了,自然也可以實施"實價登錄"與"實價課稅"~~~
問題是,差異真的很大,所以造成既得利益者不願意"實價登錄"與"實價課稅"通過立法~
我也舉實例告訴你現在公告現值與市價差異不只2成,所以政府用公告地價加四成居民依然抗爭,你卻說那叫做少數特定區域。

再重申一次,你在學校學的東西白學了,建議你不要去考什麼執照了,讓你考取絕非國家之福~
希望我說的話夠重,你也可以聽得進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