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WO88 wrote:
一般民營過試用期的你...(恕刪)
別家企業我不清楚, 我面試過不下百人, 能進來的我只砍過一個, 也不是在試用期.
基本上有點良心的企業, 只要這名員工資質不錯, 或是肯努力, 都會給他足夠的時間.
碩士幫您清垃圾, 博士幫您掃馬路, 不好嗎? 問題不在公務系統, 而是經濟環境和
教育政策錯誤.
休假在公民營機構都是一樣的. 是員工權益. 您指的應當已經不是一般民眾辦理的業務.
有些案件原本就是只有承辦人最清楚, 而多數案件都有辦理時效, 所以承辦人員也不會
把案子丟在一旁. 有些案件職務代理人根本不敢代行, 尤其要蓋章的東西, 誰知道那天
被抓去關, 不是因為這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