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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房仲...但我也要買房子...副都心可以快點腰斬嗎?

希望北市對折大降價.
但可能嗎?

蒙古共和國 wrote:
最近跟一個房仲加盟的...(恕刪)
忍忍忍
完全同意,

真猜不透怎還有人相信中國人
會來台灣置產的論述。



perahia wrote:
對岸要買台灣房礙於政...(恕刪)

ha966853 wrote:
當OP作業員需要甚麼技術嗎??
人家會管你以前做甚麼嗎??
又不是當工程師還是主管階級~
作業員一般都是應徵就上了~


朋友是某上市公司(製造業)的人力資源事業處處長
他老闆明確的下指示
曾經從事過某些特定工作經歷的人員
就算再怎麼缺工也完全不考慮給予任何任用的機會


delykimo wrote:
這種事情就像宗教一樣, 信者恆信, 不信者恆不信
就別浪費口舌之爭了吧, 各位!!
反正會買的人, 就算跌了, 也不是花你的錢
不買的人, 就算漲了, 也不是你還在租房
何必一直要說服另一派人馬呢?
是虧錢, 是買不起房
也都不關你的事, 不是嗎?



這種事情就像宗教一樣, 信者恆信, 不信者恆不信

就別浪費口舌之爭了吧, !!

反正會講的人, 就算講錯了, 也不是花你的口水

不想講的人, 就算講對了, 也不是你講對

何必一直要說服全部在這裡發言的人呢?

是口水,是金石良言

也都不關你的事,不是嗎?
蒙古共和國 wrote:
這種事情就像宗教一樣...(恕刪)


回文不用特別CC給我, 尤其是這種應聲鳥的回文方式

有種的話, 給我你的電話, 相信我們可以聊聊



01版是有一定的影響力,很多人不願意看到有人提供正確的資訊,尤其試看空的論調,

所也一看到有說空,那些牛鬼蛇神就要抓狂,輕則就叫人不要講,甚至還有測訐啦譙的
其實陸客來台置產就像玩大老二手上握有一條龍
但是這一條龍可千萬不能打出去
只能純唬人,並且讓大家知道自己有贏面在手
一旦把牌打出去,好死不死結果不如預期
就看要用啥新把戲來墊房價拉



老師說:說一個謊,就要用十個謊來圓
目前房屋交易市場謊言滿天飛,會唬爛就是贏家
玩疊疊樂時,誰也不想當最後一位抽積木的衰仔
還有一家店的成本一個月約20~30,店裡只要成交1~2間就有了

還有一位說沒有庫存壓力,

真的說得非常好,那就請這些不事生產,歪理一堆的仲介商調降服務費吧!

因為總比你們老闆拿去大陸狂虧好多了,希望仲介朋友要弄清楚,收了高昂服務費是你們老闆沒善待你們

假如調降服務費後,老闆不再假仁假義,願意真心善待員工,仲介朋友一樣可吃香喝辣,問題在你們公司!!!



房仲收費不合理 內政部遭糾正

糾正案文指出,房仲業已經形成按成交價金向賣方收取4%、向買方收取1-2%服務報酬的不成文行規,但是房仲服務費計收標準沒有本於「服務報償原則」,沒有考量房仲業「所任勞務的價值」是否相當,也沒有考量不同地區房價差異、不同時期房價漲跌幅因素,沒有設計按成交金額、採比例逐級累退計收的機制。


糾正案文認為,這造成消費者因房價上漲而多付鉅額服務報酬,徒增交易成本的不合理現象,內政部沒有宣導服務報酬自由議價措施,也沒有適時檢討計收標準合理性,放任民眾權益受損,有怠失

糾正案文說,若將各會員國仲介收費標準平均,最低費率約2.8%,最高費率約4.9%,內政部參考各國資料時,沒有將各國房價、工資及國民所得水準等因素納入考量,也沒有就各國業者提供的服務項目內容進行分析比較,顯然不周延。


糾正案文指出,同一房地產若短期內多次移轉,在服務成本變動不大情形下,業者可收取多次服務報酬,造成實務上有業者與房地產投資(投機)者合作,在房價高漲地區藉由短期內多次移轉,獲取服務報酬,這些服務報酬最後變成房價的一部分,轉由消費者負擔,變相增加購屋成本,不合理。

講得太好了按個
蓋古錐 wrote:
什麼叫買不起北市就買...(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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