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不夠多 wrote:附完整家俱的話,你就押金多收一個月,保障多一點,把附的東西和現況全都寫在你們的租約上,最好租約也可以長一點,租約到期後就根據租約一樣一樣清點就好囉.我以前有個房東就是這樣子做的.我完全不用再添購任何家俱,真正的一卡皮箱進住,住的還蠻舒適的. 好聰明的做法但有個疑問??若所附的家具被房客用壞不能修理時要再補買新的給房客嗎???還是用壞為止!
小翰626 wrote:小弟媽媽的房子要出租...(恕刪) 空屋 +1多了家具的費用 50000/1600 = 31 個月才會攤提回來(沒賺). 如果是10萬的家具費用要5年 (62個月).既然有人要租空房, 這樣對你是比較有保障.不過如果是社區的話, 能否養狗要尊重社區的規定. 不然就顧人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