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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糾正內政部一案!再探討仲介費為何不改成最高收1% ???

道格吐司 wrote:
一間賣1000萬, ...(恕刪)

每間房子會因為座向樓層裝潢屋況等等等等的各種情況價格不同
隔壁賣一千萬我賣兩千萬WHY NOT?搞不好隔壁是凶宅呢!?搞不好我裝潢一千萬呢!?搞不好隔壁屋況很爛呢
況且隔壁也都賣掉了~~要不你再去跟隔壁屋主買阿~~看他賣不賣你?
外國的狀況拿來套用在國內就會如同公式一樣產生一樣的結果嗎?絕對不可能的!
每個國家的稅制~~民情~~都不一樣
要不信義永慶~吉家網公佈的成交行情有假嗎?只是很多人連看都懶的看
現在是操作空間太大的狀況嗎??
是買賣方認知過大的狀況已經持續很多年~~而妥協的近年來我看到的是買方居多~~
最好實價登錄啊~~這樣很多買方才能認知他們出的價格跟成交的落差是多麼大~~
現在是很多買方出價溢價15-20%嗎??比行情低個20%常見啦~~高的我沒見過喔!!
實價登錄有差嗎??你告訴我差在哪??成交行情有真的查不到這回事嗎??真的是這樣??
實價登錄好啊~~不要增加課稅那我是沒意見啦~~
這樣很多人不用從價差20-30%開始拉價~~為了成交來折服務費
而是直接拿出政府的交易紀錄給買方看~~讓他們知道出價差那麼多不要來鬧了
而事實上根本也沒差~~知道隔壁賣多少~~買方要出多少買??賣方又要賣多少??
會照隔壁的價格出價??會照隔壁的價格賣??
實價登錄歸實價登錄啦~~老子就是想這價格買~~老子就是想這價格賣~~怎樣??你咬他??
有規定要照隔壁的價格定價交易??沒嘛!!
有做功課~~對啊~~那你怎不買隔壁??
隔壁賣那價格~~對啊~~關我屁事我就是要賣這價格~~不高興你去買隔壁啊~~喔~~隔壁賣了喔??那我再漲!!
隔壁賣那價格~~對啊~~關我屁事我就是要這價格買~~不然你去找那買方買你的房子啊~~喔~~那買方買了喔~那我再砍價
人性不過就是如此罷了~~有啥??
同條件隔壁賣一千萬~~買方就想八百萬買~~賣方就想賣一千兩百萬~~你能奈他何???
實價登錄又不能強制賣同樣價格~~有差嗎??真的有差嗎??你以為交易行情真的像十幾二十年前那麼難找??
現在價格夠透明了啦~~信者恆信~~不信者就算你給他看買賣方當面簽約他都不見得會信~~
不要把房子當有價證卷看OK?
專業是啥小??我只知道喔耶~~

jim_raynor wrote:
大大看您的文章長知識...(恕刪)


"仲介們混久了,還都以為一般購屋者都是愚不可及,自己才是主宰者。"

哈,這句話真是說的傳神啊

凱文豬 wrote:
我想....如果我沒...(恕刪)



頂你

屋主貪阿

沒有這些貪心的屋主房價會漲嗎

當過仲介都知道

仲介的工作是 開發 議價 銷售

板橋一介小仲介 wrote:
每間房子會因為座向樓層裝潢屋況等等等等的各種情況價格不同
隔壁賣一千萬我賣兩千萬WHY NOT?搞不好隔壁是凶宅呢!?搞不好我裝潢一千萬呢!?搞不好隔壁屋況很爛呢


同時期, 兇宅交易2000萬, 隔壁交易1000萬, 也有可能囉

大多數人都知道, 一個價格之所以被公認為是那個價格, 是因為有一定的成交量才有那樣子的認知, 且量價都是公開的才具說服力, 反觀, 一間屋成交價能夠代表整區域的成交價? 當然不能夠

實價登錄制度能夠建立完整的所有交易資料系統, 價量動態變化也就能夠完整呈現在買賣雙方面前, 這對仲介是好事? 因為政府資料是最強而有力的說服力, 所以仲介從此不用這麼辛苦的開發與議價? 是的, 從此根本就不太需要你們了

結論 : 仲介業就此崩潰, 房屋網站大發利市

道格吐司 wrote:
同時期, 兇宅交易2...(恕刪)

你該不會寫了落落長的意思是屋主會照著成交價賣或是買方照著成交價買這回事??挺幽默喔
事實上是屋主知道成交價還是要賣更高~~買方知道成交價還是要出更低~~
售屋網站會更好??不可能~~
即使知道成交價~~又等於知道那間的屋況??又等於新的屋主要用別人的價格賣??這會成立??
況且現在成交價都很公開~~你說哪間房子上一次成交價查不到??
我可以鐵定的說~~只要稅率沒改~~根本是沒差的
當你知道很多人用1000萬買同樣的產品請問你出價出多少??就1000萬??
當你知道很多人用1000萬賣很多同樣的產品那你賣多少??1000萬??
屋主跟買方心態和市場行情不畫上等號OK?
專業是啥小??我只知道喔耶~~
板橋一介小仲介 wrote:
事實上是屋主知道成交價還是要賣更高~~買方知道成交價還是要出更低~~


目前仲介議價談判技巧是哪些? 要說落實實價登錄制度不會影響到不動產相關業界的一切是自欺欺人的講法, 光看看業界在抬面下強力運作的力道就不言自明了

另外一點, 仲介不是都以拿到最高服務費的買2賣4為最高目標? 那個議價空間裡要沒有牽涉到仲介6%利益, 有可能嗎? 收1%能滿足仲介嗎?

在台灣的房屋買賣初次議價空間約多少? 6%? 8%? 你不是板橋一介小仲介? 換你講講吧, 這裡有一大堆人等著聽聽你的高見了





議價空間??你想太多喔~~我當仲介時候~~客戶出價都是落在成交價之下很多~~即使他們知道行情
所以很多時候大家見面談時候是買方出價還低於底價甚至行情超過10-15%以上~~
要跟國外一樣6-8%的開價跟成交價差~~那買方砍價就要差不多跟國外一樣囉??不是嗎??
國內屋主開很高~正確~買方砍價有手軟?也沒啊~這只是一個國民習慣問題罷了~~
要不你覺得房子跟7-11一樣放在櫃上照定價賣不二價OK不OK?當然OK啊~問題誰買單?不議價的舉手!
搞不好實價登錄後仲介還更好做喔
你要我相信大家知道成交行情後就會照成交行情出價這種神話??這比出現阿拉丁神燈更神奇喔
我倒是真滿期待實價登錄後~~不會有那種芭樂屋主跟澳咖囉~~可能嗎??
實價登錄真有那麼能讓大家照成交行情買賣那我不知道你說的地點溫哥華是吧?
為什麼會有五年漲幅超過100%或是兩個月內跌幅7%
照道理來說應該會很穩定持平或是溫和的漲跌才對喔??但是有嗎?並沒有喔!!
可見得買賣方的心態跟成交行情不畫上等號的~~
售屋網站能夠用讓買賣方很成功的認同行情??這點很幽默喔
還是要靠"人"來去經營一個買賣方的心態~~
還是要靠"人"來說服買賣方來認同市場行情~~
成交的過程中往往買賣方都在試探對方的底限~~這豈是售屋網站做得到的??
更何況售屋網站你光要看同區塊的房子三間你就要約三個屋主~~三個屋主都同個時段有空??那你看三間房子要多久??很多房子網站照片看都很棒~~到現場卻不是那樣~~當然你有很多美國時間可以多花點時間一間一間看~~一天看一間~~即使我知道行情知道怎找屋主~~我親戚買外區的房子我還是請他找當地仲介~~省事多了~
也許有人閒閒沒事可以每天去看房子~~所有人都是嗎??根本不可能~~刊個售屋網你就可以高枕無憂等人出價??不用帶人看房子??看完房子不會跟你議價??或是更多時候是買方看售屋網一個一個看~~看得出所以然?
很多時候買方是連自己要什麼都不知道的~~售屋網會告訴他??
總之~~你想要說服大家 "買賣方會依照市場成交價格來去出價或是售屋" 這句話~~我想你先找出個阿拉丁神燈的機會會高一點~~

專業是啥小??我只知道喔耶~~
其實大家說的都沒錯

但是我建議大家可以去當一下仲介看看

說真的沒那麼好搞

我去年加入仲介半年過

說來丟臉...半年就勞跑了

當時真的體驗到人性本貪.....真的很恐怖

但也是有好人了...只是真的不多

ex:

一個帶看三個月感情不錯的客戶

看上一間房子

問我底價

我想說感情好不做動作

直接說底價980

結果他跟我出850....(不是預算問題)

板橋一介小仲介 wrote:
議價空間??你想太多喔~~我當仲介時候~~客戶出價都是落在成交價之下很多~~即使他們知道行情
所以很多時候大家見面談時候是買方出價還低於底價甚至行情超過10-15%以上~~
搞不好實價登錄後仲介還更好做喔


謝謝你的配合

你配合的第一點 : 很多時候大家見面談

原來仲介的議價談判技巧是打電話給雙方請他們親自跑一趟, 雙方見面自己談? 然後仲介在旁邊哭笑演戲? 嗯, 這叫專業

你配合的第二點 : 買方出價還低於底價甚至行情超過10-15%以上~~

表價高於底價或行情價, 你沒意見吧, 若依你的仲介經驗是表價即是底價, 建議你就不要出來講, 所以這不是問題, 相信你不會這麼無知

也就是說買方普遍開低於賣方表價的15%以下, 沒意見吧, 買2賣4要不要加進去? 賣方不想付, 買方也不想付, 所以買賣雙方都會很自然的自動扣掉, 此是常態亦合人性, 因此, 表價15%~20%做為買賣雙方的議價空間在台灣很普遍的, 相信應該沒有太超過或太離譜

那麼甚麼叫合理底價? 即然論及合理, 必然有一個相對比較值, 否則又如何指認出那個叫合理? 那麼那個相對比較基礎在哪裡呀, 仲介拿幾個數字在那裡講?

仲介是神所以神講的話具有神話上的公信力?

還是仲介就是政府所以講的話具有公權力?

何為因何為果, 不知因不知果, 倒果為因豈不愚蠢?

實價登錄制度就在是基礎上加強真實性, 當合理的邏輯被強化了, 買賣雙方議價空間普遍相對於過往要小是合理的推測, 這從其他海外銷售議價交易環境可做為佐證, 當買賣雙方的那個行情價都不再是個秘密, 房子的特色與相關細節就被突顯了, 一分錢一分貨, 唯一最不值錢的貨色就是6%仲介服務費

請一位工讀生負責 : 接電話, 聯絡雙方, 開門倒開水

請問你費用多少?

你真的知道一位不動產經紀人應具備的專業能力嗎? 營業員在我眼中如同工讀生, 若你連牌都沒有, 你不懂不怪你, 謙虛點對你比較有益處, 各行各業都適用

一般來講, 我個人在台灣或是在海外只與具格且實務經驗超過10年以上的人才會論及較為深入點的東西, 至於此處, 由於層次不同, 程度落差也頗大, 最多就只是輕鬆點聊些簡單事, 所以輕鬆點, 多空沒有這麼需要看重的, 那只會顯其自身的幼稚
凱文豬 wrote:
我去年加入仲介半年過

說來丟臉...半年就勞跑了

當時真的體驗到人性本貪.....真的很恐怖

但也是有好人了...只是真的不多


這不是你的錯, 這是制度面所導致的問題, 讓本來應該得到一定尊嚴的職業淪落至此, 這是一種悲哀, 真正該知羞恥的是那群具有影響決策能力者或干擾者, 明知問題核心, 也撈了不少油水, 卻因利慾薰心太久了, 甚麼話也都敢講出口

每次看到年輕的仲介人員, 其實是有些不捨的, 他們何辜? 所以這不是你的錯, 也不是買賣方的錯, 大家都要掙錢過日子, 制度應該要服務多數人而不是犧牲多數人去滿足少數投機與暴利者

我之所以會花點時間在這論及實價登錄制度, 只是將一些訊息透過討論模式散播出去, 否則就要全爛掉了

實價登錄制度的推廣, 有助於降低議價糾紛並調整善仲介業已扭曲的發展方向, 台灣不動產業界已經短視太久了, 如同大同,歌林,東元等國產家電之類的, 韓國家電業在世界蓬勃發展, 台灣國產一間間倒下, 潰不成軍, 道理為何? 覆巢之下無完卵

現在不做何時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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