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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投資客,聯署要求金管會,取消銀行房貸寬限期


xieb wrote:
我買房自住,我贊成取...(恕刪)


這邊很多人應該會跟你說

兩年寬限期滿了之後

轉貸,在另外兩年寬限期.......XD

Dr.Evil wrote:
這邊很多人應該會跟你說

兩年寬限期滿了之後

轉貸,在另外兩年寬限期.......XD


那就是投資客的手法了,我的說法只是就自住者而言,分析對於自住者來說,
寬限期並無太大意義,反而造成2-3年後更大的還款壓力.

另外,現在問題最嚴重的,在於投資客買賣房地產的速度太快,快速轉手套利,
投資客會用到兩年期滿再兩年的不多吧?
誰說自住客不需要用寬限期的??
像我是先買再賣舊屋
賣屋其間先用寬限期可以少攤還不必要的本金
(舊屋賣約一千萬,一個月可以少繳4萬多本金)
雖然對我也不是什麼太大的負擔
我房貸一千多萬,減去舊屋剩下的錢,三年寬限期完就可以還完了
自由經濟就是沒必要的不要管太多,讓大家可以根據自己的狀況選擇
lbb507 wrote:
誰說自住客不需要用寬...(恕刪)


您賣房子需要賣到3年嗎??

就算沒用寬限期,你有因此多付出本金嗎?也沒有,因為該還的本
來就是要還.相反的,用了寬限期反而多付了3年原借貸金額的利
息,那還不如房子賣掉後就直接拿來還,等3年幹嘛??

對啦..少了選擇,奇摩子是差了點,資金運用的靈活度也受到影響.
至於這麼大筆錢運用去哪裡,只有天知道了.
如果要減少利息支出,除了取消寬限期外,還可以要求銀行使用本金平均攤還法,而不要用本息平均攤還法.這樣也能減少總利息的支出哦(不過初期月付額會比較多,但是總還款金額比較少).一般銀行為了多賺客戶利息錢,在客戶不另外要求下,都會使用本息平均攤還法來計算房貸月付額.

Dr.Evil wrote:
寬限期這種東西,很明...(恕刪)


你乾脆連署 銀行不准貸款給買屋客不是更好

人人買屋用現金
寬限期的確是銀行與投資客聯手炒樓的毒藥~~~

投資客錢滾錢,辛苦賺的薪水,不要投進變泡沫!
http://shelter.eywa.tw/15D.aspx
支持取消寬限期,寬限期根本就是立法給那些投資客用的法案,既然會想買房子,購買者本身就已經預算好每月攤提的費用了,太晚還本金還不是要繳更多的利息錢。

早還清早脫身阿
房貸給寬限期兩年也太久了
根本就是炒作專用
而且很容易讓人買下超過自身能力的房子

cyclebucks wrote:
本人曾服務於金融機構,目前兄長和叔姪輩的親人也都服務於金融機構
現在銀行業務掛帥..只要條件勉強尚可..在貸款年限的1/6範圍內..都可以承作寬限期
我不會把銀行跟別人當傻子
但我相信您根本不懂現在銀行消金業務的生態
只要是投資客或財力較薄弱的年輕人..銀行多會配合寬限的....
真的...樓主是要討論贊成取消寬限期...若您反對..請您另開主題討論取暖..謝謝



個人之前是任職於台銀的
生態反而是對於投資客及財力無法負擔的避免給予寬限期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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