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聖傳奇 wrote:樓主你誤會了打房都嘛...(恕刪) 我沒那麼厲害今天新聞報導出我一開始的想法加重課稅只有2年聽到當下我就想到打好合約2年後再過戶就好了但是有幾個問題1.一屋多賣2年後才會發現。2.假權狀,假合約兩年後才會發現。3.買賣後繳貸款,賣方都有如時繳款嗎?4.賣方拿去貸二胎,去當鋪借錢。5.還有很多問題.....賣當當然會保證沒問題,問題能信嗎?
jcpapa wrote:但是有幾個問題1.一屋多賣2年後才會發現。2.假權狀,假合約兩年後才會發現。3.買賣後繳貸款,賣方都有如時繳款嗎?4.賣方拿去貸二胎,去當鋪借錢。5.還有很多問題.....賣當當然會保證沒問題,問題能信嗎?.......(恕刪) 就是會有這麼多問題所以想以國宅的方式延遲過戶必須要有相對的誘餌買方才願意購購買阿至於誘餌會有多大就看這波下殺的力道了
最近的消息面,好像風聲鶴唳,YAHOO新聞的頭條[奢侈稅效應 新北市買房先砍3成][成屋巿場逃命潮 桃園最驚慌][房仲進案暴跌 7月後可能颳關店風][中古屋房市急凍 投資客急出清]一波又一波真想看看投機客的哭臉[我想很快就有投機客來踢館]但是查看永慶,信義的開價,都沒有降價呢真是奇怪
chenrock wrote:忠肯+1現在又加了 ...(恕刪) 其實不動產交易合約書上都是寫公告價格根本沒有人會去寫成交價格但是這裡面有一個規定政府如果覺得你交易價格太低政府會以合約上寫的價格強制徵收價格標準好像是公告價格如果修改成市價1.賣方要賣,政府買(公告價100萬,市價一千萬,合約書寫50萬,被徵收你怪谁阿。)2.買方沒買到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