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jou wrote:這位版友你的比喻有點...(恕刪) 本人誤解樓主為奇摩子不爽屋主一語.. 已作更正敬,請樓主海涵...----------補記-----------如果是屋主自己賣.法律責任也是一樣的當然..當然..如果買主未透過仲介買屋.法律責任也是一樣的?謝謝指教.....謹記在心....
舊稻草好點火 wrote:當然..當然..如果買主未透過仲介買屋.法律責任也是一樣的?謝謝指教.....謹記在心....(恕刪) 你打了個 ? 是代表?買屋時如果屋主告知房子沒漏水結果簽約了發現房子有漏可不可以不買答案是 可以不買法理上買方是被動的弱勢但是一個經驗老到的買方可是一頭獅子呢
????????代表準備提告的買方.前找了一個私仲付了一百萬斡旋金房價300萬因私仲說:斡旋金拿越多成交機會越大延伸59樓舉例....你猜法官的見解會如何判呢??買方的斡旋金可以討得回來嗎??猜猜樓主的仲介對樓主提告了嗎?猜猜樓主會判賠嗎?猜猜樓主的仲介想拿6趴, 拿得到嗎?法理上買方是被動的弱勢但是一個經驗老到的買方可是一頭獅子呢個人以為一頭獅子終究不能戰勝法理, 無論他多老道樓主沒消息了......還在蓋樓...
聽樓主的說法, 仲介的態度是關鍵好像都交代的不清不楚可是阿, 就算沒議價書, 沒交代清楚買方資訊但至少有達到底價 --> 底價您自己填的 --> 代表你沒賠有賺還是樓主覺得一定要賣得比底價還高才滿意?我是樓主的話, 最後還是會賣把, 雖然很不爽但我會更不爽讓仲介爽爽的賺違約金 (除非房價已漲到沒差那違約金)
之前小弟也有一塊地要賣,委託了東森房屋,結果他也有卑劣的手法,之後如果還有下一個程序要走就是她們該提出告訴了。=======================================詳細經過我大略補充一下1.我5.20簽約賣地,當天東森房仲還誘導我簽一張變更同意書一坪將低4萬之譜, 該房仲是先以口頭詢問是否有心中最低價?我回答了,他便要我另簽一張變更書 生效日期還是委賣的最後一天,這是什麼心態和手法? (比原契約價格一坪降了4萬,生效日是委賣期限最後一天 ) 試問誰在第一天賣屋賣地,就肯降價那麼多? 2.他們9.5就自行收取斡旋金,此時是變更書(9.30才生效)的價格認定,原契約是一坪13萬,9.8號才以簡訊通知我希望我回去履約。 我個人疑問是收取斡旋金,能不經由我賣家簽名且同意就任意決定為訂金嗎?3.9.15 他們寄來存證信函希望我履約,我當然理都不理,為何我要低賣? 為了防止他們以變更書在委賣期限最後一天搞鬼,我便在9.29回寄一封存證信函聲明內容大概是他們未盡告知市場行情的義務,而且強迫我土地低賣,希望他們終止任何買賣行為,除非達原契約一坪13萬,不然將以背信、詐欺等告訴之。4.跟東森只簽短期約到9.30,原本以為他們不會胡搞瞎搞,現在又弄一份支付命令說要究責我讓他們無法成立交易想照收服務費連同買方的2%=================================================由於也是首次簽約,又太相信該房仲所言(簽約時嘴臉特別和藹) 才有以上鳥事樓主你還是多從一些房仲可能有的疏失著手,能否舉證當初不賣時的立場和客觀條件,只要不是你本身惡意不賣,我是很支持你堅定立場跟該房仲走一走該走的程序,通常房仲業者是不愛跑法院,到了法庭上也很常要求私下和解這是我聽律師朋友說的。
我只簽要約書因為印象中,要約書一樣有法律效力,不需要下斡旋結果就成交了,離屋主簽要賣的底價少很多我有作功課,所以屋主賣多少沒影響我只出我願意買的價格kuanzai wrote:我不相信每個買家買房子都一定會下斡旋才買的到 沒這回事dulinsu wrote:沒錯,我自己就曾經沒下斡旋就直接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