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菜明蝦鬆 wrote:
獨木難支大廈,你...(恕刪)
我覺得2F說的很有道理
怎會有民眾跳出來嗆政府? 政府軟弱到這般田地? 背後一定有一堆根深蒂固利益糾結,不是我們這種升斗小民能夠理解滴。只是覺得很悲哀而已

淡江聲 wrote:
我說的合情合理,完全正確吧,是你把"投資"等同"惡行",對不對?
換屋,你30坪要換300坪,沒有不可以,沒有罪惡吧?
喜歡先賣後買,喜歡先買後賣,喜歡買而不賣,都沒錯吧?
但是,為自己選擇方式,自己負責任.
怕打房風險,就先賣後買(也有房價漲的風險),想兩邊賺,就先買後賣,買而不賣,
沒甚麼冤枉的啦.都只是一種選擇罷了.沒有哪一種比較合理高尚,
沒有哪一種比較冤枉.
至於搬去哪裡?更不是問題,不能賣屋之後,很快買嗎?不能邊賣邊找房嗎?
退一萬步,不能找地方短租嗎?租不到,不能住旅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