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裏相思樹 wrote:
台北市逸仙路就有一個...(恕刪)
題外話
請問逸仙路這個案例
難道民國97年版的都市更新條例第22條與第25-1條
也動不了那個律師事務所嗎
Changshilong wrote:
有錢人的想法跟我們不...(恕刪)
複製人 wrote:
首先,安全問題是不須放在心上的,小弟認為"目前"根本沒有這回事的存在.
"談"是一個非常高階的境畀與層次,技巧更是非常的重要.
您有目的與想法,相同的對方也有.
要談的愉快雙方又有可接受的結果當然是皆大歡喜.
反之,就是二敗俱傷或是一方輸的體無完膚!
這個部份實在是無能為力,小弟常常也是不會談的一種人.
或許您可以給自己個賭註,堅持自己的決定.
改建時程沒人可以回答您,也就沒有您該花多少錢裝潢的建言.
花多少經費建設用了幾年該僅存多少價值,每人認知也不同.
您要的別人也許認為一點都不值也有.
好好思考一下吧!
恕刪)
realeric wrote:
版主還是請您找個律師...(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