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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買不起房屋的人一些忠告及省思

ginthdiana wrote:
那這篇你沒有理由繼續看下去,因為全台就只有台北的精華地段亂漲......你是打算討論哪一縣市?台北縣? 就這麼一個新版特區,難道沒有X鐵共構(誰知道以後還有幾鐵要共)就不能住人?桃園?就一個中正特區,區內中古屋頂多10來萬就漲不上去?台中市?除了X 期X期以外,其餘房價也躺平.....台南、高雄就別提了吧,怎麼蓋怎麼跌......舉台北的例子,是因為他是榜首......你不想買台北市,大膽請問你是覺得哪邊的房價高???


其他地方躺平!?別以管窺天了.................

三峽、林口都炒很大,連我家這種窮鄉僻壤,一坪十萬不到的地段,都有建商敢開15萬,透天的房子破1500萬。
gladiator wrote:
其他地方躺平!?別以...(恕刪)

哈.....建設建設,沒有建哪來設?你的窮鄉僻壤,比起10年20年前如何?難道你的家附近仍然荒蕪一片?如果真是這樣那我告訴你,建商瘋了......因為建商陰宅陽宅分不清.......是蓋給"誰"住?不要以為建商都很聰明,因工作的關係,桃竹苗跑透透,有沒看過建商竟然在觀音蓋飯店式小豪宅,結果倒閉的?有沒見過在大園的大片農田附近也蓋10幾層樓的大廈,結果流浪狗比晚上開的燈多的?這些房子,連法拍都拍不掉.....
林口最早還不是因為長庚,沒有長庚帶來的人口支撐,林口根本一片死水,10年前住長庚對面的時候,那時的房子就已經要價10幾萬了.......但那時真正的林口(因為林口長庚根本是龜山鄉)一坪還不到10萬呢,保5保6的中古屋一大堆,從文化X路一路過去,到右轉林口市區的路上,整個是荒蕪一片,有一條山路通林口球場可達淡水的你走過嗎?以前根本就跟產業道路沒兩樣,但現在呢?那附近的路一條比一條大,早就不是以前那個窮鄉僻壤了.....不漲價?那經濟學就是騙人的玩意兒......還有,一坪喊15萬,透天賣1500萬,很簡單,覺得沒那價值就別買,大家要是不買不就沒事了,但如果"真的"賣光了,就表示還真的有市場...就像鴻禧大溪別墅,每棟都是幾千萬起,但他有他的賣點,所以硬是比熱鬧的大溪鎮貴上數倍....但就是有建商白癡到也在附近蓋別墅,一喊出來也是上千萬,結果呢?全部變成拍賣標的......
三峽就更好笑了,一堆人上來叫苦連天,買了房要賣卻賣不掉的一大堆,要買的這些便宜貨不買,還一窩峰去買建商的"要你命3000"新成屋,買房子是跟某些宅男挑女友一樣嗎,非"處女屋"不買???
g大,

我是用你舉的案例下,最精省的模式在台北市一家三口的模式下估算的!!

每各國家都會估算該國的最低基本生活需求,不然基本工資怎樣來? 貧窮限又怎樣來 ?

這經濟小學生等級也有涉獵吧!!


我舉的案例在台北市已經算是超低水平了!!兩各大人吃喝通勤一各月一萬,

台北市光外面的便當店50-60算是低價位了,一天吃兩餐一各月就要3600,兩個人就7200!!!!

通勤費用還沒算入! 當然啥買衣服買鞋子買襪子,老婆要化妝,手機要繳月費這類的一概都花半毛錢!!!



你所謂的極大壓力難道不需要考量最低生活水平能否滿足的問題 ? 就單看收入>房價 ?

那各經濟學家是這樣看極大壓力?

特偵組 wrote:
g大,我是用你舉的案...(恕刪)

內政部的最低生活需求,主要調查的目的是在訂定一個補助以及家庭經濟的量化標準,以作為參考,基本工資更複雜,要根據GDP與經濟成長率加上與鄰近各國的比較,才有辦法定出來,目的也是為了保障勞工的最低限度保障,而這些都與房價比無關,我不是不知道要有生活需求的扣除,但我相信,如果要加入生活費等等的扣除,合理的房價比會上升至10-15倍,試想,如果是6-8倍,表示台北市的合理房價應在6-800萬之間,但現實是6-800萬只能買在台北縣,這不是近幾年的事情,10年前600萬買中永和新成屋就已經很拼了......我也相信,國外認定的6-8倍並未扣除生活費,因為縱使我以前在加拿大住的非一級都市房價比,不扣生活費都不可能在6-8倍了......若扣除生活費......恩...難怪台灣最長可貸30年而國外有50年的貸款......
g大 你又錯了

如果一家三口可支配所得在平均線的120萬附近

扣掉正常水準的生活費的話大約剩下75萬 (在台北市正常家庭三口人生活用度大概要4-50萬,約1/3,收入平均的家庭總不能強迫她們支出用我的精省專案吧)



如果這樣算6-8倍,你應該只能算出450-600萬之間!!! 而不是6-800萬


當然要台北市強迫變成這樣低,沒有道理,應該是政府把機關遷移,釋出機關用地增加台北市建築用地,

如果照政府都市計劃真的把副都心搞好,遷移20萬的公務人員,釋出土地,這樣應該可以調節台北市的供需壓力,

也可以加速台北市的都更


特偵組 wrote:
g大 你又錯了如果一...(恕刪)


= =! 典型的邏輯謬誤

更改別人的設定後再來說別人不對

6~8倍是怎麼來的? 當把可支配所得改掉後 ( 倍數沒做調整 ? ) 這樣當然會差很多

另 政府建設的目的 是該讓大眾能夠過 買到房子的生活? 還是讓大家過好生活 (但是很多人買不起房子 ) ?
這是各取捨 ..... 既然是取捨? 那對錯的尺度在哪? ..... 沒錯 是在選票

所以這樣提出來的建議 = =! 咳咳 !!

建議參考財團法人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 2007 年的研究報告:「台灣的房價家戶所得比合理嗎?


http://www.ippi.org.tw/realestate/result/ResultIndex_1.aspx?ID=5348

2006 年台北市房價所得比是 8.8 倍,全國平均是 6.6 倍。

台灣房價所得比偏高的原因:

1.購屋經濟成本相對較低,特別是房貸利率、不動產稅賦、頭期款資金成本偏低
2.投資客比重較高
3.台商大陸資金回流
4.購屋動機自住夾帶投資
5.父母協助子女購屋降低購屋成本


2007 年提出的政策建議:
1.確認不動產政策方向與目標:目前政府的態度似乎是房價越高,表示經濟越好?至於一般人住不住得起,再說啦!
2.建立房價負擔能力指標資訊:有做嗎?沒有。
3.影響房市穩定的資訊分析(投資客比重):最近(2010)央行才開始要求銀行將貸款客戶分類,行政院和金管會這幾年在幹嘛?
4. 建立常態性因應投資客之課稅制度:現在這個政府只知道對富人減稅...唉



http://phecda.blogspot.com

公路車ing wrote:

= =! 典型的邏輯謬誤

更改別人的設定後再來說別人不對

6~8倍是怎麼來的? 當把可支配所得改掉後 ( 倍數沒做調整 ? ) 這樣當然會差很多

另 政府建設的目的 是該讓大眾能夠過 買到房子的生活? 還是讓大家過好生活 (但是很多人買不起房子 ) ?
這是各取捨 ..... 既然是取捨? 那對錯的尺度在哪? ..... 沒錯 是在選票

所以這樣提出來的建議 = =! 咳咳 !!



你很愛亂講話

明明6-8倍是g大自己提的,到你口中變成是我邏輯錯誤?

政府如果建設對錯只看選票那些離島偏遠地區才幾百張選票或是幾千張選票早掛了

亂講一通



特偵組 wrote:
你很愛亂講話明明6-...(恕刪)

我來翻譯一下好了...
這位特偵組大大呀,人家G大已經講過很多次房價所得比中的所得是不扣除生活支出的,因此6~8倍是合理的,你把人家的6~8倍拿來用,乘上你認為的扣除生活支出的所得,然後拿來跟G大討論,這就是不通的部分。

至少G大有舉加拿大為例來說明6~8倍應該是不扣除生活支出的所得,我看了也覺得蠻有道理的,假如你認為的所得應該要扣除生活支出,那你也應該要舉一些別國的例子吧,畢竟房價所得比的合理值是要跟國際來比才有意義。
既然講到了所得,我貼一張台北市97年家戶所得5等分列表,供大家參考。
假如你是台北市籍的,可以看看比你有錢的家庭有多少?
前4個等分位算是個等差級數,但是第4-5等分位算是等比級數,居然跳升了65%.

97年 總平均 第1等分位 第2等分位 第3等分位 第4等分位 第5等分位
家庭戶數 951823 190365 190365 190365 190365 190363
所得總數 1538257 585460 994574 1338718 1794850 2977696
乘6(萬) $923 $351 $597 $803 $1,077 $1,787
乘8(萬) $1,231 $468 $796 $1,071 $1,436 $2,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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