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女拉拉 wrote:不公不義, 地下停車位我買的, 北市議員張先生在使用...(恕刪) wanm wrote:前屋主賣房子的時候已明白告知該屋沒有停車位使用權而且還因為沒有停車位,所以從屋價中扣掉停車位的價金了...(恕刪) 差點被誤導....取暖差點成功,如屬實根本想欺騙大家...踹共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