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人戰出來 wrote:什麼窮人如果全部都消...(恕刪) 我也是這麼覺得....窮人怎麼可以消失...怎麼可以沒有人服務我...我極贊成政府蓋社會住宅...但是...不能蓋豪華社宅..香港棺材房都有人住了...為何台北市可以出現豪華社宅?社宅是短期居住..合約一簽6年...操...台北市出現這種產品...把繳貸款的人當白癡嗎?
看海成花 wrote:剩下20人,硬要比,也比得出誰是窮人誰是富人。 絕對不會樓上「有錢人」,樓下住「窮人」!何須硬要比?這種邏輯還需要花時間說明,實在讓人難受!能住在一棟的,就是滿足當時定義成「有錢人」的條件,所謂的硬要比,頂多可以正向區分,比如越高樓層越貴,假設資產也是正相關,所以資產100億的住頂樓,50億的住低樓層,但他們都是當時被「定義」出的「有錢人」!資產只有1億,只有1000萬的,被當時「定義」成窮人的,拜託住別棟,住別區好嗎?夠白話了吧?!在不開竅就是硬拗不是硬比了啦!掰!
高房價哪有什麼正面的價值?物盡其用,房屋能供給人們使用,才有價值。花錢買拉基?笑死。政府提供社會住宅給弱勢及年輕族群,才會進步。若不事生產,沒有創造任何價值,只靠賺差價,就能欺壓弱勢,房地產市場毫無正義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