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399 wrote:一、國有土地可以再承(恕刪) 您好我是原PO 抱歉忙到現在才能來回覆一下二、你將來要蓋房子,是在原有的停車場土地上嗎?標來的國產局土地能蓋房子嗎?我們打算在興建時把原有的停車場土地跟標來的財產局合併地號(兩筆土地都是建築用地)這樣剛好右邊的畸零部分可以拿來當空地比 如圖
chuenjia wrote:但是告訴對方,如果在時限內恢復原狀我就撤告...好來好去 您好我是原PO 抱歉忙到現在才能來回覆一下估狗了一下竊占部分好像是非告訴乃論被檢警起訴後就無法撤告只能和解後降低刑責
甘我屁事 報警把這件事情搞大 搞大後挾怨報復的人肯定只有他不會有別人了 所以他也不敢1500租金 打發乞丐? 幹他媽的是我絕對告他 然後想辦法上新聞 搞得越大越好 他們才會低調花多少錢你家的事情 我還會叫他挖地 給我恢復原貌 讓他再花一次錢
東北風 wrote:小的我律師一點點意見(恕刪) 您好我是原PO 抱歉忙到現在才能來回覆一下搭建的鐵皮有缺失掉下來砸到其他人的財產,因為那是你土地上的地上物,在法律上你會第一個被索賠非常感謝您的建議因為現在非常需要拿捏一下各種方案的優劣我倒是沒想到
侵佔之人好像最終目的是要買那塊地?樓主有沒有要多加一條轉手獲利入袋?然後再物色其他的標的?在這社會上對不一定有用,欣賞樓主以和為貴為大家留一條活路,或許樓主早就知道就算是對也不一定有用的道理。古云,小人報仇是日日夜夜,而君子懂得趨吉避凶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