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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土地被人偷蓋停車棚

出租地上物產權一定要買斷,不然之後會有不必要的麻煩。
cowboyerkk wrote:
大家好小弟家有一塊停...(恕刪)


一事歸一事

1.先處理侵占的問題,拆掉不屬於你的東西,工資由違法者支出

2.空地租他停車或免費給他停,畢竟未來會成為鄰居
168399 wrote:
一、國有土地可以再承(恕刪)


您好
我是原PO 抱歉忙到現在才能來回覆一下

二、你將來要蓋房子,是在原有的停車場土地上嗎?標來的國產局土地能蓋房子嗎?


我們打算在興建時把原有的停車場土地跟標來的財產局合併地號(兩筆土地都是建築用地)

這樣剛好右邊的畸零部分可以拿來當空地比 如圖

chuenjia wrote:
但是告訴對方,如果在時限內恢復原狀
我就撤告...好來好去



您好
我是原PO 抱歉忙到現在才能來回覆一下

估狗了一下
竊占部分好像是非告訴乃論
被檢警起訴後就無法撤告

只能和解後降低刑責
甘我屁事 報警把這件事情搞大 搞大後挾怨報復的人肯定只有他
不會有別人了 所以他也不敢

1500租金 打發乞丐? 幹他媽的

是我絕對告他 然後想辦法上新聞 搞得越大越好 他們才會低調


花多少錢你家的事情 我還會叫他挖地 給我恢復原貌 讓他再花一次錢
簽了租約以後沒完沒了了,到期又有續租的問題,麻煩死了,不趁現在趕走,姑息養奸啊。
東北風 wrote:
小的我律師一點點意見(恕刪)


您好
我是原PO 抱歉忙到現在才能來回覆一下
搭建的鐵皮有缺失掉下來砸到其他人的財產,因為那是你土地上的地上物,在法律上你會第一個被索賠

非常感謝您的建議
因為現在非常需要拿捏一下各種方案的優劣
我倒是沒想到
侵佔之人好像最終目的是要買那塊地?樓主有沒有要多加一條轉手獲利入袋?然後再物色其他的標的?

在這社會上對不一定有用,欣賞樓主以和為貴為大家留一條活路,或許樓主早就知道就算是對也不一定有用的道理。

古云,小人報仇是日日夜夜,而君子懂得趨吉避凶之道。
大家午安
我是原PO

感謝大家的各式意見
不然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真的很無言
也希望這次可以取得完善的解決

PS: 對方連續三天一直找我要簽約租他車位 有點煩 感覺有鬼
一病不起 wrote:
侵佔之人好像最終目的(恕刪)


您好
我是原PO 抱歉忙到現在才能來回覆一下

當天第一次見面時對方還說能不能賣他或租他
都快氣死了還有餘力講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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