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0821 wrote:仲介開始有點暴氣了,覺得我難搞,點太多,無法溝通並表示動用履保帳戶是買賣房子的常態,我如果踩這麼硬,屋主沒辦法搬也不可能會讓我順利交屋 【動用履保帳戶是買賣房子的常態】!?聽這房仲在放屁!!樓主請公佈是那間房仲及房仲姓名,避免再有人受害,功德無量。照合約走很難?不交屋?那就負擔違約賠償責任吧
動員履保內的款項!只要賣方有交出權狀及印鑑證明及確認扣除動用的款項後是否夠償還前屋主的銀行欠款,是有協調動用這件事情的。(如果房屋沒貸款也可以)但需要買賣雙方的同意,寫提前動用款項約定,但履保帳戶是不能提光的。而且動用款項仲介公司本來就有做擔保!當然你高興也可以不同意賣方這樣做的,沒有對與錯!你不想給賣方動用也行!阿就最後交屋碰面時氣氛寧靜而已。
星幻 wrote:但這時若履保沒錢了?請問你上面說到賣家權狀已提交給代書,那可以直接拿出來賠?肯定不行吧到時就只能先和賣家協商,看賣家是要限多少時間修復房子,或著無法接受破損狀況或修復時間,就改要求賣家退款,但賣家也許也沒錢了,就什麼都作不到,一拖再拖,拖到最後上法院,運氣不好打了數年官司,終於…終於…賣家被判賠了之後,那地契也被法拍了,最後取回了這一筆履保的錢了… 了解,看來我都太低估這方面的風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