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單是設籍用的,報稅只要房客單方面租約就可以了,至於租約印象也可以用來設戶籍(建議再電話跟戶政查證),但是這樣就會被報稅了....所以應該是提供房屋稅單比較有利,設戶籍不一定會被課稅另外租賃專法其實已經規定不能禁止房客設籍或報稅,所以萬一被報稅後續求償打官司也打不贏,所以其實只剩雙方誠信原則.
finpocky wrote:各位好我最近有一名房...(恕刪) 我公司就是租透天給我常駐住的,已經住10幾年了,公司每年就是給一年12張押日期的支票給房東。。但房東要提供你說的那些文件,公司也是要報銷查帳的所以要相關證明文件。。但好像沒有身份證這種要求。。我自己有房子也租日本白領,一次三年約也是這種模式,還沒給過身份證,如果對方要身份證,每個文件限定就好了,還有要注意對方公司行號查一下會比較安全記得租金一定要含稅算。。不然如果你租金沒報稅會很麻煩還有一點租金報稅,報不報都是灌在租金上,那些租客你是要租有報稅比較貴的還是沒報稅便宜點的呢?
K4481 wrote: 租了幾年後冷氣被天天吹到壞了 租約內有寫 使用者付費 但家人並沒有要求對方賠償結果反到是對方要求家人要再裝兩台新的冷氣給她用(原本只有一台)……(恕刪) 歪樓一下,這年頭好房東難求啊!我曾租過的雅房冷氣完全不會冷,請房東來看卻一直裝傻說會冷啊!最後火大自費請師傅來檢查,果然沒有冷媒了。房東知道後居然回覆:妳都請師傅來檢查了,不會順道補冷媒喔!(我回應補冷媒的錢要從下次房租扣除,房東馬上說那先不要補……)而簽約時有白紙黑字寫好搬入後換張新床,(原先那張床中間凹陷,又被寵物抓破)結果搬進去後床一直不換,不接電話
公司租房子沒名目是要怎麼作帳啦!這種房子我如是老闆就不租了,順便去國稅局檢舉我自己也有房子出租,我個人怕麻煩怕日後被捅刀,我完全法規定走,有報稅,租約也公證契約違反法規的部分都是無效的1. 不得約定拋棄審閱期間。2. 不得約定廣告僅供參考。3. 不得約定承租人不得申報租賃費用支出(稅額)。4. 不得約定承租人不得遷入戶籍。5. 不得約定應由出租人負擔之稅賦,若較出租前增加時,其增加部分由承租人負擔。6. 出租人故意不告知承租人房屋有瑕疵者,不得約定排除民法上瑕疵擔保責任。7. 不得約定承租人須繳回契約書。
ibuibuhsu wrote:歪樓一下,這年頭好房(恕刪) 我上個月才幫房客換新冷氣和冰箱冷氣還超涼的說,就因為房客說冷氣好吵而已,日立的耶...後來也是換日立的冰箱是因為房客常把冷凍庫塞滿,故障兩次都我買單修理這次又壞我乾脆就換新的以前用不到五年的電熱水器被人為用壞.還有一台舊洗衣機被用到故障,我也是都換新.....真的是做功德的
要房屋稅單我能想到的作用大概只有遷戶籍有房屋稅單即可至戶政事務所將戶籍遷至租屋處而身份證不用給,若真的願意要幫忙協助什麼則給影本並於影本上覆蓋註明「僅供2020/05/17前申請某某公司申請租屋輔助使用」即可給你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