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公教也是我們的民眾,何必專門挑出軍公教來仇視?軍公教的任用,必須符合公務員任用法的規定,官等、職等、職務、職系、職組有一定的標準,初任公務員,俸給與待遇較低,根本無法置產。而工作上依法律、命令所定執行其職務,受公務員服務法的限制,升遷與發展也和民間一樣,憑人際關係、本事與能力,唯一的優點是工作權益保障,國家不能恣意違法。現在的年輕人未必想待在公務機關,因為發展受限,很多人年輕人辭職以後在社會闖蕩,發展自己的事業。相對於民間社會而言,現在勞基法的保障雖然越來越嚴密,調解制度也希望維護勞資雙方權益,但在社會闖蕩過的人都知道,勞資法能否貫徹,端視資方的誠意。慣老闆從來不遵守勞基法,違法解雇,職場霸凌,壓榨勞工的事情層出不窮。掏空公司,違反證券交易法,大老闆鋃鐺入獄的案例甚多,看到令人怵目驚心。在他們的眼中,根本視法律於無物,恣意而為,大不了清算、解散公司,換一個名義繼續幹著非法的勾當。這樣看起來,國家至少是誠實的對待公務員。公務員的地位就是勞工。我們不能有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明明是民間的慣老闆欺壓勞工,勞工何必把氣出在公務員頭上?很多公務員是站在勞工這一邊,一起為台灣打拼的。在置產這件事情上,大家去看看在新重劃區攻城掠地的是不是都是大財團?把房價炒高,然後賣給我們一般窮苦老百姓的是不是那些政客、財團與地主?大家一起為合理房價而努力。
jackey chang wrote:軍公教早就被砍光砍乾(恕刪) 台灣社會到現在還是大家要均貧才爽台灣社會到現在還是大家要均貧才爽台灣社會到現在還是大家要均貧才爽台灣社會到現在還是大家要均貧才爽台灣社會到現在還是大家要均貧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