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lihon wrote:我的疑問是,55個...(恕刪) 好問題,經詢問,是當初建商的地址。就是建地的門牌號。55個共用車位是搭在同一地址上。是靠分管劃分55個車位的所屬人。所以,權狀上有載有:分管車位xx號。車位的劃分,在竣工圖中就設定好的。
bullet528 wrote:所以,這樣一小小塊地+法定車位,真的可以對外買賣?如真的買,還有什麼要注意的嗎? 就買賣而言是沒問題的,對於地所審查人員而言只做實質審查需注意的部份不外乎管理會如何管理停車位,特別需注意該社區之規約是否有載明該買賣標的停車位是否只能居住該社區之住戶使用若是,僅能出租收益使用畢竟門禁是由管委會控制,徜該車位之公設僅有車道而無社區主要出入之連通通道公設持分,那也沒用意即出入都只能走車道也是不方便
dinowei wrote:就買賣而言是沒問題的,對於地所審查人員而言只做實質審查需注意的部份不外乎管理會如何管理停車位,特別需注意該社區之規約是否有載明該買賣標的停車位是否只能居住該社區之住戶使用若是,僅能出租收益使用畢竟門禁是由管委會控制,徜該車位之公設僅有車道而無社區主要出入之連通通道公設持分,那也沒用意即出入都只能走車道也是不方便 +1此車位可以買賣,但風險就是使用人進出停車場的問題!若單純只有停車場捲門遙控器,開車進出沒問題但你怎麼使用其他進出口通行的問題
dinowei wrote:就買賣而言是沒問題...(恕刪) 好專業~~~~給您一個贊了那呈如前面有人說到,管委會如有什麼車位規則上的增訂,是否有可能失去車位的權利?如:非住戶事實,不能使用車位。或是強制還給該社區,以維護社區住戶權益?如被其它業主告,之類的。畢竟權狀上只佔了該社區的一小塊地磚+1位分管的車位。
其實問題還是一樣你是屋主沒錯, 但沒有真的房子跟真的住, 所以一定也不會跟你收管理費(我猜)只要有住戶盧這個, 你再站的住法理, 也可能會被盧到抓狂....除非誘因很大(便宜,方便...甚至是沒的選擇), 否則真的要考慮清楚
bullet528 wrote:那呈如前面有人說到,管委會如有什麼車位規則上的增訂,是否有可能失去車位的權利?如:非住戶事實,不能使用車位。或是強制還給該社區,以維護社區住戶權益?如被其它業主告,之類的。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每年需召開區權會一次或有緊急事故可臨時召開,其規約是有可能做些增修訂,但所有權為完全物權,是不可能失去車位的權利的,只是車位變成有限制的使用,畢竟規約為區權人會議決議通過,約束該社區全部所有權人。不可能強制還給社區的,因社區無法律原因不可能剝奪車位所有權的,若隨意剝奪即會造成社會交易的不穩定性及不當得利畢竟繼受他人取得車位所有權的過程是正當合法性的。雖無法自己使用但可出租予居住該社區之住戶作為收益使用。
bullet528 wrote:好專業~~~~給您...(恕刪) 我會覺得你是 地政相關的學生討論的是課業或者論文否則 建商會這樣蓋房子嗎?是停車場 就是停車場是集合住宅獎勵的車位 那就是如此不太可能 這樣去設計 只是單純的停車場非常的奇怪!!我也是相關產業的人 蠻好奇 這案例在哪個縣市願聞其詳!!因為 現實不太有人會去問這麼細 有疑問的產物 為何要買?歡迎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