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車168 wrote:
強制點交,斷水斷電...(恕刪)
黑羽斷翼 wrote:
你標過房子嗎?
會出來標的人..講道理是講..
旦有能有本事住的1年..我也配服你
因為..............................
真的會走法院的人..法院沒你想像的久.....
不會走的人..可以去KTV唱劉德華的歌...天長地久有沒有浪漫傳說說太多有誰能為我寫下一個.........
就繼續過你的美好人生吧..
活在你美妙的網路世界吧..
祝福你要永遠單純快樂唷..
剛好我阿姨舅舅他們之前都是開法拍公司的...都已撈飽退休,,,
真的可以住那麼久,,,
光我自己打租約房屋返還都可以搞一年了,,,還是對方烙跑,,很順利的狀態下
當然這是"講道理"的情況下
除非你敢喊打喊殺,,,那又另當別論,,,不過也要承擔一定風險
敢當海蟑螂的也是有三兩三
雙方都只是求財,合理的搬家費不可省,,,不然你以為找黑衣人不用錢喔,,搞不好更貴
shappytimes wrote:
嗨,大家好,我又來講故事了。今天要說的一個法拍屋極難不點交的故事。
版上常來的大概也對我不算陌生了。所以就讓我們開始進行主題:
這次的主角是一件位於捷運站附近步行五分鐘的老公寓,屋況稱不上好,但就是地理位置極佳。
大家也一定都聽過:「地段、地段,還是地段。」所以我就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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