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菜菜子 wrote:
可以請教你,你是哪一年賣房子呢?若是最近,那也真是佛心來著,怕是樓主的屋主不會同意吧。...(恕刪)
這跟哪一年賣的沒甚麼關係吧。
這輩子我共賣過9間房,其中4間是在2012~2015之間賣的。
我說連風水師都來看的是2012年那次。
2014年那次,簽約之前就有兩位土木技師公會的人來看。是買家的朋友,非正式的,因為正式測結構的話費用是20~100萬。
我還說不滿意的話,不會扣你的斡旋,就退給你。我對我的房子有信心。
其實我沒有說你不對。屋主不同意的話,不要說銀行,連買方都不能進去看,說不定連仲介也不行。
我舉自己賣屋的實例,也舉自己買屋的實例。
只是想告訴一些買房子經驗不多的人,屋主可以拒絕銀行簽約前進去看,也可以同意。
事先先請銀行去現場鑑價。這樣對我們才有保障。當然屋主可以拒絕,但是
鑑價師和買方沒甚麼不一樣;買方能看的鑑價師就能看。不能看的話,放棄就好了。
萬一貸款不足,可不是小事。除非事前約定,否則不要以為合約可以輕易作罷。也不是賠15%就了事。(一般發覺貸款下足時,通常最少都已經付給買方20%以上了)
15%是只針對建商,一般中古屋的自由人買賣可不只這樣。不信可以看清楚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