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

侯友宜文化大學宿舍法規適用性~房地產法規檢討

安檢是依現況安檢,安檢過不等同合法。即使有違章或用途與使照不符,只要現況符合安檢規定,安檢還是可以過。反而安檢表上標示H1就是安檢時實際使用用途,明顯就跟使用執照H2類組不符,顯示屋主知道自己違規使用,還依違規使用用途申報安檢,這...是誰自打嘴巴?

簡單說,建築法上 H2類組5樓以下(含五樓)屬於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H1類組是屬於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就算一般人不明白兩者的不同,但建築法是把兩種用途規為不同的兩類用途。

再說明,H2類組各戶分別出租給散客用途還是H2類組,但整棟租給同一單位當宿舍,那就是H1類組了。
果然是隔行如隔山. 很多法條細節真的要小心.
載一堆豬的車子的安檢通過,就可以拿來載一堆人了嗎

拿安檢為老侯辯護,我們就等著看台北市政府後續的動作好了,看看結果是如何!!

daniellaigmail wrote:
再說明,H2類組各戶分別出租給散客用途還是H2類組,但整棟租給同一單位當宿舍,那就是H1類組了。...(恕刪)


不能當宿舍就當住宅嘛!有規定學生不能住在住宅裏頭?

不能當宿舍那是文大的問題,就文大不能招收陸生而已!

有一種可能性:「又昱公司」 騙了 「文大」說是可以當宿舍使用。

菅耶違法 wrote:
載一堆豬的車子的安檢通過,就可以拿來載一堆人了嗎,...(恕刪)


跟你說過了!可以!請看一下新聞裡頭講什麼!

貨車掛天龍牌?! 車斗載人不會受罰

「經記者查證,該輛市府工程車為高雄市工務局違章拆除大隊所有,不過,違章拆除大隊蔡姓組長出示行照喊冤,指這輛小貨車有申請變更為不載貨時可載人的「代用客車」,行照上有註明「自用公務小代客」、「可載運6人,駕駛室可載3人」,搭載人數也在核准範圍內,並非違規使用。

菅耶違法 wrote:
有一種可能性:「又...(恕刪)


是文大騙了教育部,請教育部追回文大收的陸生學費!

都發局建管科科長林玄理表示,由於這塊土地使用分區是「住二特」,依法不能作為學生宿舍使用


ps:
載一堆豬的車子的安檢通過,就可以拿來載一堆人了嗎

拿安檢為老侯辯護,我們就等著看台北市政府後續的動作好了,看看結果是如何!!

菅耶違法 wrote:
都發局建管科科長林...(恕刪)


不能當「學生宿舍」使用,就只是讓文大的評鑑分數不好看,不表示學生不能住。

請柯市長勇敢點,把 400 個學生趕出去!

有一種可能性:「又昱公司」 騙了 「文大」說是可以當宿舍使用。

「文大」的回文若是這種結果,那老侯就完了。


「以前沒事,為什麼今天有事」 法律漏洞邏輯錯誤
首先,大群館用地都市使用分區是 「住二特」,正面表列只能作為集合住宅,不能當作寄宿宿舍,500坪房子隔成99間,申請99個門牌號碼,請問有誰會去租或買一間只有5坪,蓋在陽明山文化大學旁邊,沒有獨立衛浴設備和廚房的房子,這棟房子除了出租給學生,實在想不出有其它用途。請問侯探長,當初是有高人指點還是您或太太娘家靈機一動,想出這種鑽法律漏洞,以集合住宅之名,行寄宿宿舍之實的方法,以後如果您當選市長,新北市民可以比照辦理嗎?



ps:
載一堆豬的車子的安檢通過,就可以拿來載一堆人了嗎,

都發局建管科科長林玄理表示,由於這塊土地使用分區是「住二特」,依法不能作為學生宿舍使用

拿安檢為老侯辯護,我們就等著看台北市政府後續的動作好了,看看結果是如何!!
  • 1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2)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