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shii wrote:我想買的房子是-兩...(恕刪) 現代人在婚前就應該先協商,婚後財產要共有制?還是各自分開?最好能法院公證。這點必須先說清楚、大家認同,以不傷和氣為原則!不要日後稍有意見不合,就在那邊盧小小!如果共有制,男友現在買的房也準備讓妳共同持有,那就必須共同立名,才能各有一半產權,如果他答應,妳可以幫他付一半貸款。因為房子是他婚前買的,如果沒有共同立名,法律上妳沒有一半產權!
支持你自己存自己的財產,這兩年看了好多好多好多的朋友離婚分開後,他的還是他的......房子是他的 車子是他的我只問一句,『他要求你承擔的是生活費還是房貸?』房貸,依照繳費單據,分開後可以分回來,生活費,花掉就沒了
看你的描述感覺就像我的錢就是我的錢男友的錢就是我們的錢如果我是你,我會把頭期款的錢拿去做一些比較穩定的投資。報酬率3~5%,一年也可以多個3~5萬可以用。而且把這筆錢,當做隨時可解約的準備金。一但有事,就能馬上支用。
sunnight123 wrote:光是男的增貸120萬...(恕刪) 你說到重點了,增貸120萬...說好聽是一起享用,但我並沒有要他買名車,一般6~70萬的車,可代步就好,甚至騎車也能接受,畢竟房貸已經那麼多了,再增貸車很恐怖,他那時跟我說,買車又不是花我的錢,他兩年就能還清,既然此事他那麼自我,那麼同樣我想買房是否也能比照?說真的我買不買不重要,而是感受問題。
樓主會不會太天真了,還是受到銷售人員的洗腦。海線450萬房子,要月租16000??16000可以在"正"台中市租到很不錯的兩房在海線要花16000租房的人,根本就會自己買房,450萬房子門檻低,且16000付利息都還有剩住海線還要長期租房的人,預算應該只有7000上下,且房客素質請小心過濾。要投資買房租人,不是這種方式的。
s495 wrote:這個建案 釋放出來...(恕刪) 其實月入12萬,買120萬的車也還好。房子脫手雖然較難,但也是資產。現在利率低,用房貸買車是很好得方式。至於車是否是必須品,這要自己去評量。我覺得雙方的價值觀要再磨合一下。不然感情問題會比經濟問題更難處理。
xiaoshii wrote:說真的我買不買不重要,而是感受問題。...(恕刪) 妳的感受是對的。他的錢花在房貸上,以後房子還是在他名下;你的錢如果花在生活費,花光了就沒了!但還是不建議你當包租婆,尤其是海線這種鳥不生蛋的地方。巴菲特說投資房地產以自住的最佳,你應該投資你住的那間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