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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買預售屋當包租婆,但男友反對...

xiaoshii wrote:
我想買的房子是-兩...(恕刪)

現代人在婚前就應該先協商,婚後財產要共有制?還是各自分開?最好能法院公證。
這點必須先說清楚、大家認同,以不傷和氣為原則!
不要日後稍有意見不合,就在那邊盧小小!

如果共有制,男友現在買的房也準備讓妳共同持有,那就必須共同立名,才能各有一半產權,如果他答應,妳可以幫他付一半貸款。因為房子是他婚前買的,如果沒有共同立名,法律上妳沒有一半產權!
支持你自己存自己的財產,

這兩年看了好多好多好多的朋友離婚
分開後,他的還是他的......
房子是他的 車子是他的

我只問一句,
『他要求你承擔的是生活費還是房貸?』
房貸,依照繳費單據,分開後可以分回來,
生活費,花掉就沒了
還好我已經先買了三間

免得到時結婚另一半又有話說
要當包租公婆地點也很重要,
海線可能不適合
看你的描述感覺就像

我的錢就是我的錢

男友的錢就是我們的錢

如果我是你,我會把頭期款的錢拿去做一些比較穩定的投資。
報酬率3~5%,一年也可以多個3~5萬可以用。

而且把這筆錢,當做隨時可解約的準備金。一但有事,就能馬上支用。
sunnight123 wrote:
光是男的增貸120萬...(恕刪)



你說到重點了,增貸120萬...說好聽是一起享用,但我並沒有要他買名車,一般6~70萬的車,可代步就好,甚至騎車也能接受,畢竟房貸已經那麼多了,再增貸車很恐怖,他那時跟我說,買車又不是花我的錢,他兩年就能還清,既然此事他那麼自我,那麼同樣我想買房是否也能比照?

說真的我買不買不重要,而是感受問題。
這個建案
釋放出來的兩房租金在一萬五左右、沒錯


沙鹿小套房無廚房租金落在6000一個月
樓主會不會太天真了,還是受到銷售人員的洗腦。

海線450萬房子,要月租16000??

16000可以在"正"台中市租到很不錯的兩房

在海線要花16000租房的人,根本就會自己買房,450萬房子門檻低,且16000付利息都還有剩

住海線還要長期租房的人,預算應該只有7000上下,且房客素質請小心過濾。

要投資買房租人,不是這種方式的。

s495 wrote:
這個建案 釋放出來...(恕刪)


其實月入12萬,買120萬的車也還好。
房子脫手雖然較難,但也是資產。
現在利率低,用房貸買車是很好得方式。
至於車是否是必須品,這要自己去評量。
我覺得雙方的價值觀要再磨合一下。
不然感情問題會比經濟問題更難處理。

xiaoshii wrote:
說真的我買不買不重要,而是感受問題。...(恕刪)


妳的感受是對的。

他的錢花在房貸上,以後房子還是在他名下;你的錢如果花在生活費,花光了就沒了!

但還是不建議你當包租婆,尤其是海線這種鳥不生蛋的地方。巴菲特說投資房地產以自住的最佳,你應該投資你住的那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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