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nderDragon wrote:
我現在比較頭痛的部...(恕刪)
不知道你做完房屋的移轉了嗎?
其實換個想法,為什麼你要去繼承這1/3?為什麼不把這個屋子產權簡單化,就讓姐姐把這1/3給繼承下來,就讓姊姊去辦這間屋子的自用?
辦理房屋稅自用住宅,不一定要屋主本人的戶籍掛在那,可以用父母、子女的戶籍掛在那間屋子,就可以辦理
WonderDragon wrote:
我現在比較頭痛的部分...(恕刪)
jiaherrtsp2002 wrote:
我本來的想法和咖啡大一樣,不過看了你的回覆才了解。
你要買你姐的產權,資金要自有,不能由你姐的帳户轉给你。
房屋逐年贈與,我記得逐年贈與220萬,好像也有税的問題,這我就不大懂,請懂的來回答一下。
你也不符合一生一次的自用住宅的房屋優惠税率。這條路也不行。
你買賣用公告地價的價錢買賣,我覺得會被補税。
你這問題要更專業的來回答,我的建議是你如果還有和妳老姊住一起的話,請妳老姊把户籍遷回來辦自用住宅,那間大房子租人。買賣的土增税,聽到你會嚇到頭腦一片空白。
不然就请你老姊出那2/3的地價。...(恕刪)
jiaherrtsp2002 wrote:
一生一次的住宅優惠稅率是直系才有的.你要不要去問代書看看?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web/ETW118W/CON/408/6101950836311523406?tagCode=
買賣的你要去找資金,土增稅的問題.6%的契稅.3%的印花稅.你的房子持有20年以上,你要聽土增稅要繳多少時,你要先坐好.
你如果確定你老姊不會結婚,那我覺得你用贈與的可能會省一點.你老姊要是有對象的話,你還是咬牙一忍,去銀行貸款也要趕快辦一辦,妳老姊一結婚,她的錢就跟你沒什麼關係了.我不相信她結婚後,部份房子要贈與給你.她老公沒意見?...(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