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持買房2.但就因為沒錢買房才只能租房3.搬到更遠是個方式,只是轉嫁成本(交通費用、通勤時間)4.自己開車通勤時間關係著遇到三寶的機率性。在自動駕駛無法完全普及之前,說真的,開長途上下班,我個人是不太想啦....錢可以再賺、再存,但命就只有一條。無論自己在怎小心都有那車禍的一次。所以現階段寧願用租的,租近一點,上下班通勤時間短,慢慢騎就好。生命可貴啊....(當被人撞幾次跟三寶橫衝直撞後就乖乖限速40-50..)
gowan1234 wrote:陳文茜在台灣最具爭...(恕刪) 偶像有二種功能,一是崇拜,二是學習.....如果偶像的一舉一動、一言半語,都會令你感動莫名,奉為圭臬,那就叫盲崇,唯有你的經濟情況、知識才能達到偶像的程度時,才能追隨著偶像的腳步.....
刻意強調要買房別租房.或是要租房別買房,都是偏激的.真正要看自己的能力與需求與想法與經濟多方面考量.就好像買車不是一定要非TOYOTA不可.功課好的學生也不是一定要從醫一樣.端看個人與當時的條件來綜合選擇的.
sstc888 wrote:陳文茜有錢才能這樣...(恕刪) 這是真的....我們家只租給有小孩的家庭,比較穩重.....大家都只會說房東一直漲房租,不好意思我們家都是沒有漲,之前還有房客沒錢生活有困難提前不租,我們把押金都退給他,然後水電費也沒跟他要......房東不一定全部壞 房客也不一定全部好
房價高,讓所有人把錢都存到鋼筋水泥裡這是事實,也是問題不過,是不是屋奴跟房價倒不見得一定正比現在租房子,也沒便宜到哪去每個月繳一大筆房租,還不能自己好好裝潢,沒有歸屬感這難道就不是屋奴?做超出自己能力太多的事,才會變奴別老想的要買新房還是有很多天地可以去開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