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y48 wrote:
剛才找到一篇文章,提供大家參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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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自由時報/自由評論網/法律白話文小學堂 2017/01/31 (如有不妥請告知,我會即刻移除)
人善被人欺,直接斷水斷電逼房客搬走可以嗎?
在這裡千萬要停醒各位房東先生太太叔叔阿姨們,不要做傻事!
房客不繳房租是民事糾紛,但是你們之間還是有簽租賃契約,房客依法是有權利住在裡面。如果是因為房客沒有繳交水電費而被電力公司或自來水公司斷水斷電了,沒有問題。但如果是房東自己跑去斷水斷電甚至換門鎖,就有可能會涉及刑法上的妨害自由罪或強制罪。
整個案例不同
一個是說房東不修繕回租房子談好的條件,
房客拒付房租
這樓講的房客無理由拒付房租
房客不付房租換門鎖沒問題
有問題是是把房客鎖在房子裏才有妨礙自由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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