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你家的情況應該是已收了簽約金,也就是第一期的部分,對方反悔,就是要賠掉這筆費用,不然幹嘛有簽約金,就是要讓買方不要隨便解約的啊啊啊!房仲在跟屋主簽任委賣契約的時侯,也會告知這種情形,斡旋的話通常時55拆帳,買方簽約反悔他拿走佣金4%,因為他已完成賣屋的任務 (簽約金至少都一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