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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制】違章建築之終極解法


john65537 wrote:
人民有創制之權,嗯...(恕刪)

認同你的方法,問題誰敢做?一但去執行,人民就會批評搶錢等等不理性字眼,
就像古老名言,一粒米養百樣人(台語),只能說台灣法律太寬鬆,需要去修改。
違建判定也是個問題~
舊違建都已經就地合法(列管)
只要不是重大違建, 都是列管緩拆~

其實很多台北人, 都住在便宜的違建內~
還有防火巷搭的小蝸居~
社會上還是有需要幫助的人~
路旁的防火巷, 開著一間檳榔攤, 一家七口靠它吃飯~

想辦法不斷的去懲罰"舊"違建~ 到不如思考如何推動都更~

新房子(電梯大樓) 根本沒違建問題~
近幾年的法規非常嚴格, 很難弄違建~
新的社區管委會也會管理~

近幾年 ~ 台北 買新房子的人都知道, 根本沒啥違建空間~
新法規很嚴格的

至於舊違建~

先顧好自己吧.
我相信每個人的週遭, 都有親戚朋友住在跟違建相關的建物裡~

你會願意大義滅親 的不斷 舉報自己的親朋好友嗎?

SSUUY wrote:
違建判定也是個問題~
舊違建都已經就地合法(列管)
只要不是重大違建, 都是列管緩拆~

其實很多台北人, 都住在便宜的違建內~
還有防火巷搭的小蝸居~
社會上還是有需要幫助的人~
路旁的防火巷, 開著一間檳榔攤, 一家七口靠它吃飯~

想辦法不斷的去懲罰"舊"違建~ 到不如思考如何推動都更~

新房子(電梯大樓) 根本沒違建問題~
近幾年的法規非常嚴格, 很難弄違建~
新的社區管委會也會管理~

不覺得你的話很矛盾嗎?
都更了的話那些住在違建的人要住哪啊?懲罰違建跟都更都是要消滅違建啊!

然後新大樓部分,新大樓一樣有二次施工情形,不要以為新大樓不會有違建,只是住戶不搞違建建商搞而已。
台灣人理盲又濫情又再度見證了,

到底是法理情比較重要還是情理法比較重要?

等到違建出事情了再來怪政府,

民粹治國難怪無知程度世界第三名!

大家都違建所以就不要處理了?真是天才...

法治國家還真是諷刺啊!
用講的超簡單~~~~~~~~~~~~~~~選票人情世故~~~~~~~~~~~~你根本辦不下去!!!!

誰家沒有違建!

為什麼會有違建存在?因為現在的法規沒辦法適用所有建築狀況,當然有些只是為了增加住宅面積,但這也不是甚麼大罪。

政府會執法不嚴也是迫於現實,因為處處是違建,歸根究柢還是法規的問題。但法規在怎麼修也難以符合實際種況需求,所以現在這樣的模糊處理才是最佳的方式,柯p一開始就是搞不懂實際的複雜性,以為法律一定是對的,才會與現實背離,搞得自己灰頭土臉。

john65537 wrote:
解決方案很簡單,不需甚麼拆除大隊了,只要舉報發現違建就是罰款,
依規模每次罰個5到50萬,得每週連續罰至改善為止。...(恕刪)

我教你個更簡單方式 廢棄掉所有建築法規.
房屋沒有 房屋稅,地價稅,增值稅,贈與沒有贈與稅...
沒法規.沒違法.不用編預算養建築拆除大隊,
沒違建不用找議員關說,排議程立法條...

沒立法前可沒違建問題
看到這麼多 "發誓讓別人死 " 的發言,真有趣

這些想讓民X黨政府拆現存違建的應該是下列幾種人:

1. 共X黨或國X黨

2. 建商

3. 拆除業和吊車業

4. 檢舉達人

5. 無聊嘴砲鬼(像我)

6. 唯恐天下不亂者

政府18%都要6年才能減到0,為了廣大計程車生計都要禁UBER

18%和計程車跟眾多違建比起來才多少啊?

拆違建可能比讓民X黨政府宣布獨立建國還恐怖

現存違建除非有造成公共危險之虞,要想一律拆除,甘有可能?

不怕大家跟你拼命嗎?


不如設定日落條款

從X年X月X日起不得再增建違建,連同實坪法一起施行



s510720 wrote:
不如設定日落條款

從X年X月X日起不得再增建違建,連同實坪法一起施行(恕刪)



這個日落條款一定要讓全國各黨派一起討論過才設


民X黨如果傻了才會自作主張強行通過

s510720 wrote:
看到這麼多 '發誓...(恕刪)


18%廢了恐怕很多人移民到對岸去了

那邊至少有5-7%

這就是所謂的鮭魚返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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