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

將來新房,不蓋公設,直接便宜33~50%一定會賣到爆。

doomday wrote:
不要公設是不要那種沒必要的公設,像游泳池、健身房、圖書館、交誼廳、高挑大廳..這些華而不實的東西。...(恕刪)

現在就有這種建案, 公設比還要26%, 也沒你說的賣到爆

amd3dnow wrote:
以游泳池來說, 約5年內就會封閉,變成臭水溝.......(恕刪)

我社區10年了, 每年6~9月游泳池都開放, 孩子也都是在社區游泳池請教練來教游泳的
比較好笑的是有人自己要買有游泳池的案子, 卻怪建商蓋的華而不實?? 浪費錢? 人家又不是拿刀架在脖子上要你買的
柯軒 wrote:
問題就出在你只有自己的實坪能 測量得到
公設是測量不到的
也就是說 假設建商說公設有10坪,但實際大家分一分可能只有8坪
也沒人知道..



申請建照會有圖面、數據吧
使用執照要發也要一一比對吧
有人要提官商勾結,那就自己動手蓋囉

而公設這欄不見了
以後怎麼查證?
量出來後得到一個數字,然後呢?
跟什麼比較?
消費者買房子如何知道公設誰高誰低?
透明的資訊把它遮蔽掉,心中的疑問就不見了?

minhua0317 wrote:
有這種想法的人
應該去好好去研究一下真實內容
你提到的這些空間
有非常非常高的可能就是“法定避難空間”

不管有沒有蓋成KTV,籃球場,吧檯,健身房,撞球間,閱覽室
這些法定避難空間就是必要存在的空間
以後實坪化之後還是要有
就是這樣!

事實上,一些支持實坪化的人一直在說公設是建商附屬要來吸引買家的地方
這些KTV,籃球場,吧檯,健身房,撞球間,閱覽室就是在做這件事啊!!
不然建商只要空一個大空間在那裏當法定避難空間就好了,合法就好了
幹嘛還要搞KTV,籃球場,吧檯,健身房,撞球間,閱覽室?


這都已經違法了吧?

minhua0317 wrote:
如果你的觀念一直卡在公設就是額外生出來的
而不是由樓梯、電梯、車道、法定避難空間等組成的
那跟你說太多也沒用
你就一直卡關吧!


法律是有規定要有特定公設。

但可沒有說公設或是開放空間可以違法任意變更用途。
不會沒樓梯 沒通道

只要政府硬性規定

幾層樓以上要電梯,超過幾層要在規劃一座
樓梯的面寬、傾斜度,超過幾層要在規劃一座
單層通道面寬 依照整棟面寬 規定最小以及最大尺寸
(停車場)依照整棟面寬或者戶數 規定最小數量,以及通道面寬
每層設定最低高度 高挑樓層在設定最低範圍容許誤差值 可以坪數相乘來販賣
(讓人可以選擇住大房子不用買來打通,破壞建築結構)
大廳面寬依照整棟樓規模設定最低面寬

游泳池跟健身房什麼的 基本上不是很多人會去用
建商蓋了就規劃使用者付費應該沒人有意見吧



這樣好處是坪數 建商比較不會灌水而已
但壞處是公設還是算在成本上
這樣要買房子的人更困難了
因為房價要怡去不回頭了
1坪的價錢更有理由漲價賣
房價會跌嗎 會 但要很久 除非房子都沒人買
但現在建商都很有能力撐的 1樓的不賣收租金就好了

jason1688 wrote:
如題將來新房子房子...(恕刪)
minhua0317 wrote:
而把大空間搞成KTV,籃球場,吧檯,健身房,撞球間,閱覽室花的成本也只有一點點
主要還是要靠之後的管理費來維持
實在看不出建商要怎麼靠公設來撈錢?


你也知道這些東西的成本只有一點點?
請問公設部份建商是用什麼價格賣你?
如果公設部份建商不能撈錢,業者何必反對實坪制?
因為公設部份才是最好賺的,這樣懂了沒?
呵呵
重點在公設獎勵,以及容積轉移。

尤其是參加都更的原住戶,更要小心,把握一個原則,原持有地坪不變,建商就玩不出大花樣。

破解方法很簡單,公設奬勵及容積轉移的部分,只有地上權,不得持有地坪。


國外哪一個國家有把公設算入房價之中, 而不是只銷售屋內實坪?
更不用說我國獨創把雨遮這種人無法立足使用的空間算入坪數之中的計算方法, 請問國外的房屋難道沒有公設或雨遮嗎?
請不要再說什麼公設的必要性, 這種虛坪灌入權狀之中, 全世界只有台灣建商數十年來逐漸灌水灌到得道成仙
公設只是假議題, 只是因為現在房價貴, 一堆人等了很久等不到喜歡房子降價, 又等到政府說不打房了, 只好抱緊公設議題來看看能不能, 利用不登記公設, 看房子會不會受衝擊而大降價而已, 真不喜歡公設, 現在新北市就有這種公設只有蓋法規要求的建案, 沒像樓主說的賣到爆, 一樣乏人問津, 也不是市場主流, 證明公設只是假議題
  • 11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1)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