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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違建大暴增,營建署︰重罰50萬,按次罰

高招...頂樓加蓋鐵皮跟擴建的違建都要罰,不是罰1次而已,是罰到你想自行拆除的地步....高明阿....
無聊!反正絕對不會通過的。 喊一喊而已

講難聽!誰家不是違建???

哪個立委家裡沒有蓋違建?? (選民服務處招牌也算雜項違建)

之前樓頂漏水,請人蓋鐵皮屋,被檢舉! 拆除大隊來,聊了一下也是說:『只是建檔,不會拆除

連我們樓頂也是蓋鐵皮,不會拆拉~』

營建署擬修法,若經查報未自行拆除者,將祭最高50萬元的重罰。

法條立意良好,但是跟一般交通法規不同的是,現況是已經這麼多家戶違規在先,要拆屋恢復原貌也沒那麼容易(東西搬走、找地方放、清空、找拆屋工人、廢棄物處理、頂樓可能需要做防水幾十萬元預算、若租出去,趕走租屋人,合約糾紛...)。所以這條擺明就是不管如何,就是要從這些人收取大筆罰金。立法院真的會讓它通過嗎?
有做事就不錯啦~
罰多罰少總比什麼都不做好。
況且取個中間值25萬也不少了啦。
先做再說囉。
罰了還不痛不癢的,那至少也是國庫進帳。
總比都不動他好100倍。
農地廠房要不要先罰,全台這種違建廠房才多呢,
個人認為這只是中央把問題推到地方的伎倆而已。

營建署很會這招。
讚成以罰代拆,但妨礙公共安全的一樣即報即拆。

政府可委外代拆,費用找違章戶收,收不到的由法院查扣財產。

其實那裡有違章幾乎稅捐處都知道,因為只要你有違章增加使用面積,
一些時日後一定收得到稅捐處的增加稅單明細。

只是建管單位、稅捐單位不想相互連通資料而已。
你們還沒算到整修被惡鄰居檢舉違建的勒

一定會有人問 為何會被檢舉

因為他自己的違建(擴建)被人檢舉拆掉

所以他就開始整條巷子有人修房子 就直接告違建

這種的要怎麼算
不拆就直接查封..........看誰敢不拆。這麼簡單問題,只有官猿不會解決。
可行,但建議第一次開罰4萬+限期3個月改善。之後每次倍增罰款,週期大概就1個月一次,8萬,16萬,32萬,50萬這樣增加。
他能拆掉當然最好,不拆的話,最後政府至少也有月收50萬。

順便抱怨我家頂樓違建越來越誇張,最早期一開始大概是弄一間10來坪大的水泥屋,倒也對公寓的住戶影響不大。但慢慢的,牆也隔起來了,棚子也搭起來了,中間空曠處還弄了一個石板桌,感覺生活好不愜意。
但偶爾上去抽菸,頂加住戶還很不友善的問:你是哪來的?你在這幹嗎?之類的話,跟他說是樓下的,他還瞪了幾眼,感覺是我私闖民宅。
後來變本加厲,改了水表的管線位置,自己加裝獨立水塔,電線線路亂牽,直到一次洗水塔的廠商說我們那棟水塔洗不到,沒辦法洗,上去一看,上水塔的梯子被拆了,本來是還有一個1.2M左右高的圍牆,一般人大概都能輕鬆爬過去從另一邊的頂樓還是可以上水塔,沒想到整個已經被做好做滿。牆最上方那個剩餘空間,跟旁邊就是懸崖的難度加起來,大概只有成龍有辦法輕鬆過去。
後來整棟住戶一起上去反應後他才處理。

我想大部分人排斥的不是違建,而且違建所帶來的危險,所以在開罰的同時應該也把危險係數加入考量來增加罰款及減少改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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