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能拆掉當然最好,不拆的話,最後政府至少也有月收50萬。
順便抱怨我家頂樓違建越來越誇張,最早期一開始大概是弄一間10來坪大的水泥屋,倒也對公寓的住戶影響不大。但慢慢的,牆也隔起來了,棚子也搭起來了,中間空曠處還弄了一個石板桌,感覺生活好不愜意。
但偶爾上去抽菸,頂加住戶還很不友善的問:你是哪來的?你在這幹嗎?之類的話,跟他說是樓下的,他還瞪了幾眼,感覺是我私闖民宅。
後來變本加厲,改了水表的管線位置,自己加裝獨立水塔,電線線路亂牽,直到一次洗水塔的廠商說我們那棟水塔洗不到,沒辦法洗,上去一看,上水塔的梯子被拆了,本來是還有一個1.2M左右高的圍牆,一般人大概都能輕鬆爬過去從另一邊的頂樓還是可以上水塔,沒想到整個已經被做好做滿。牆最上方那個剩餘空間,跟旁邊就是懸崖的難度加起來,大概只有成龍有辦法輕鬆過去。
後來整棟住戶一起上去反應後他才處理。
我想大部分人排斥的不是違建,而且違建所帶來的危險,所以在開罰的同時應該也把危險係數加入考量來增加罰款及減少改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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