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an wrote:
2016-03-20...(恕刪)
我想你打這麼多~變成有3個議題~~
1.公設是有必要存在不得任意縮減刪除
這個我贊同~我記得現在公設都規定都要在30%以上~
那些地方的公設該怎麼做~也都有法源依據
2.目前的坪數是實坪+虛坪~以後是否只有實坪價格?
總價不變的情況下~只是單位換算問題~如果總價不變~只是實坪價錢變貴~純粹自爽~~
3.坪數多和坪數少的住戶~公設和管理費是否和坪數大小呈比例原則買公設+付管理費
當然~這前面已經討論很多~~坪數大小當然要以比例買公設+付管理費~這才符合公平正義原則~
前面已有很多討論~不再贅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