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的意思是買1000萬的房子就乖乖賣1000萬 這樣半毛稅都不會被課了那不如乾脆這樣修法好了.以後房子買多少錢就限制一定賣多少錢...一方省折舊 一方賺通膨 買賣雙方都不占對方便宜就不用訂甚麼交易稅了 有沒有比政府聰明
現階段這樣的玩法手上持有房子的人 會許會規避稅金而便宜出售房子(?)又或者搞檯面上跟檯面下的金額 然後現金回饋買家(?) 反正就是不繳給政府不管怎麼樣 一棟房子賺四百萬 不少了吧..繳點稅金也是應該的 有些人四百萬要不吃不喝八年才有
菜花龍 wrote:這不是要叫我們公務員喝西北風嗎?我們還等著明年加薪3.5%呢! 別傻了 這種稅制課不到稅的(跟之前的兩年奢侈稅一樣 反駭到進口豪華車)政府訂這條目的只是想壓抑房價.....就是要買房的一輩子別賣或倒貼賣話說:公務員上班時間上01是..... 加薪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