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lvin哲 wrote:
樓主起碼打電話了~如果要留真實姓名、電話 那你願意嗎?
少些那酸言酸語的...
so?為何不敢留?
向公家機關檢舉,檢舉人要留真實姓名資料這根本常識吧!
我也檢舉過,留過資料,只不過收到回覆也是踢皮球,說他們無權負責巴拉巴拉的
要上網公開這些事本該就有接受批評的準備,你只選擇你想看的,你不想看的你就講我在酸
然後呢?
如影隨行 wrote:
市長信箱會回文沒錯,但相信我..也沒用.我寫到不要寫了....
他的回文就是請你跟"某一個承辦人員"聯絡!!照片也付了,地址也給了.好玩的是他們也有去查了.也回報我說"確實是違建"(廢話),然後正在蓋的即報即拆,變成"列入緩拆"然後給我一堆違建拆除編號,然後2年過去了...依然存在"屹立不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