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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屋燒死六勇消,桃園違建照樣蓋!!

Calvin哲 wrote:
樓主起碼打電話了~如果要留真實姓名、電話 那你願意嗎?

少些那酸言酸語的...



so?為何不敢留?

向公家機關檢舉,檢舉人要留真實姓名資料這根本常識吧!

我也檢舉過,留過資料,只不過收到回覆也是踢皮球,說他們無權負責巴拉巴拉的


要上網公開這些事本該就有接受批評的準備,你只選擇你想看的,你不想看的你就講我在酸

然後呢?
違建明明就是違建戶不尊重國家的法令,不是侵犯人民的,這樣怎麼會有惡意檢舉的問題.
就算是惡意檢舉,如果沒有違建的事實,就結案啊.
但是,好像大家看到要留真實姓名就倒縮,也是啦,還是自己的人身安全重要.
照理講,公務人員應該是比一般人民更懂法令,應該一眼就能看出是否違法.
搞得好像媒體才是正義,全台灣好像就只有台北市最有魄力,至少市長敢宣示.

dinga1979 wrote:
早上路過平鎮區的文...(恕刪)


看人家柯P, 再想想我們的"縣"長
真想罵髒話 呸

如影隨行 wrote:
市長信箱會回文沒錯,但相信我..也沒用.我寫到不要寫了....
他的回文就是請你跟"某一個承辦人員"聯絡!!照片也付了,地址也給了.好玩的是他們也有去查了.也回報我說"確實是違建"(廢話),然後正在蓋的即報即拆,變成"列入緩拆"然後給我一堆違建拆除編號,然後2年過去了...依然存在"屹立不搖"

台灣這種政治結構與行政風氣已經註定台灣沒有未來
如果是在幾百年前,本定很快就被別國攻打亡國
看最近這幾年的大小事,真的一點長進也沒有
那些高官還是都在忙自己的事(什麼事就不說了)
民生一些事根本不是他們想做的

ppwa wrote:
台灣這種政治結構與...(恕刪)

所言甚是,台灣都窩在自己的小天地再過活...真的是現在沒人要攻打要佔領,如果真的有戰爭,恐怕連個小國隨便都能將我們拿下了!!
這就是臺灣政法走到未路的一種表現.官員如有是
會幹事.就是無能 (老柯列外)
會執法.就是侵壓老百姓 (老柯列外)

什麼都不作. 功在社會 ( 那一都都一樣 )
什麼都作秀. 人民感覺良好 ( 死老百性的最愛 )


到最後........ 自己去挖洞 自己死死


這樣看來

柯P不適合只當個台北市長.....
來台中吧! 兼職都比現在那位全職的好...
違建者....整戶公開鞭刑....累犯加重再鞭...

台灣人不守法的族群欠的就是這個......

看他們還有沒有臉在台灣生存
新加坡本地媒體回顧李光耀生前言論時就提到了1987年他對《海峽時報》說的一段話:
「我時常被指責干預公民的私人生活。是的,要是我沒這樣做,我們今天就不能來到這裏。」


昨天一個長輩說他朋友(這人我也認識)買了塊建地80P幾千萬 要蓋新房
我說那大概就只能蓋一半 不會太小嗎?
就說他要二次施工 要加蓋 如何如何

我心裡想身價十億左右的老闆要花錢蓋間房還要搞到違建
素質與心態真的...



MIDAP wrote:
留真實姓名是怕有人...(恕刪)


你說的對,我們是孬
小人物有小人物的顧忌跟煩憂
做英雄有做英雄的氣魄跟豪情
或許你用鍵盤述說了你勇敢正義的一面
但是也沒人能證實你說的是真的
有時候 話說太滿也不好
有些事情你沒遇到是你好運
如果在台北以外的地方
公權力不一定能當你的後盾時
也沒有柯P這種白目的力量時
你敢這麼直接了當的去留下資料?

如果大甲標哥家假設也是違建
你敢不敢去挑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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