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oc902001 wrote:大大的想法跟我當初提...(恕刪) 現實社會裡有不少高官都是靠炒房、炒地皮為重要收入來源之一那些立委、地方官員選一次就得花個幾千萬你以為光他們每月那些薪水就能回本嗎?要請這些官員修這種法等於是拿石頭砸他們自己的腳不是嗎?
四個字 漲價歸公可除扣成本+算上比例(每坪/N萬)的裝潢費,其餘充公,解決了!!不爽說一下,奇怪,某市長任內,市裡多了無數的重劃區,房數是多很多,但房價卻是幾近翻了倍,這…算是政績嗎??而且還34天快速通過變更土地,讓某財團開發完,可賺100億以上重覆地在圖利財團(重劃區、工程),財團再回饋,不是嗎??房價漲價、超高工程款,財團得利,不是從人民來的嗎???為啥還會選得上,
Arch.Gabriel wrote:因為那是財產的象徵,你像搞爛大學一樣,把房子的價值搞爛,然後再給你輕鬆擁有,最後發現大家都一樣,只能抱怨為什麼有房了女生還是看不上我?就像為什麼明明有大學學歷了,老闆卻還是看不上我?最後的結論就是,啊,一定是政府的錯,為什麼要廣設大學、為什麼要讓房子沒有價值真正的重點是,讓我有,但別人沒有,我一夕翻身了,這才是好政府(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