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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房契約~售出為止....求解~


lilice wrote:
先提高售價。仲介不回...(恕刪)


一般都是店長提告耶。
每個專員都是店長的寶,每個屋主都是房仲的敵人。
提高售價是要告甚麼?
又不是說不賣。



陳小春2525 wrote:
一般都是店長提告耶。...(恕刪)
lilice wrote:
提高售價是要告甚麼?...(恕刪)


屋主已知有買方出現。
若無買方而又在一般約之前提下,要提高售價沒問題。
關鍵還在於買方的證詞,有買方出現會比較麻煩,屋主若不謹慎處理一定是上法院。
只要買方敢作偽證,就算一般約,屋主賠錢的機率還是很高。



陳小春2525 wrote:
屋主已知有買方出現。...(恕刪)


屋主不一定會賠錢 , 但房仲開店是為了賺錢!

富有族 wrote:
屋主不一定會賠錢 ,...(恕刪)


要看買方的偽證程度如何,只要是房仲告屋主的官司案件,買方就是很重要的證人。
而房仲為了賺錢一定是無所不用其極。
陳小春2525 wrote:
很早以前就討論過這篇判決了。


那就拿出心得來啊?? ............

光說不練假把式

看不出來哪邊有料

只看到一個被房仲騙很不爽的人

pYoung wrote:
那就拿出心得來啊?..(恕刪)


自己去爬文吧!
為了不擋人財路,同樣的話不想講第二次。
想賺違約金又不敢衝,這律師費不知該怎麼算?
房仲真的很喜歡看屋主被拗,我也很清楚對房仲而言,這實在是大快人心。
問題是,就是有人明知房仲專門搞詐欺,但卻自願被騙,被騙了還稱讚房仲謊話說的好。
不過如沒自己親身經歷過,也真的難以想像這個社會竟然有行業是專門以騙法官作為獲利來源。
其實不需要把房仲想的太厲害啦~~
我絕對同意為了找食他們會使出多強多猛的大絕招~但是~並不代表一定有機會達成目的~~
"霸王條款"的在某情況下破功已經是鐵一般的事實
也不用去怕突然出現什麼"買家"~又或是他的證詞多漂亮
賣方絕對握有最後一把鑰匙的"出售權"

賣家找仲介只是購買一個"選擇權"的服務~如果弄到連選擇權都失去我覺得就本末倒置~~

ps:不過如果是我~我會自己直接把房子"賣掉"~別人可以有"偽買家"~我就不會有"人頭買家"^^我甚至可以copy一份"買賣合約"給仲介~~甚至後續意料之內出現的該買方"突然毀約"以及"違約金"等戲碼都會做到十足^^

這世界上處理事情的方法太多了~~
果然,買方是人頭的說法出現了。
在某些情況下,不是屋主要賣,買方就會買。
霸王條款是媒體自己說的,沒有買方的證詞,法官的判決是看前因後果。
買方龜縮不出庭作證,房仲想告贏屋主?難!

法院竟然是房仲的OP場所,真是令人不寒而慄,但房仲看到屋主嚇的驚慌失措倒是非常爽快。
可以拗屋主又可撈錢,而且還是合法的詐欺,天底下還有什麼比當房仲更好的工作?

陳小春2525 wrote:
屋主已知有買方出現。...(恕刪)



因為你當初知道買方出現時說不賣。

先提高價格。並未違反委託契約。
記住不要簽契變降價。
仲介就拿你沒皮條。因為價格到不了。
仲介虛構買方?順勢按高價賣就對了!
所以。不管甚麼約?定一個賣出不心疼的價格即可。



目前樓主狀況是有人出價。未達底價。

沒期限的專任約我是還沒見過。
樓主po 上來看看是哪一種。
確認有無代收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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