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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結束]房仲合約結束後 房仲還可要求6%的服務費嗎??


barry52 wrote:
所以樓主只是說賣掉嗎?樓主有說賣給誰嗎?那仲介說哪種話就太不聰明了,賣家說不定馬上要買房的.不就丟一個大買家.


沒錯只有說賣掉 沒說賣給誰
其他的我回在第一篇
nashyuuki wrote:
沒錯只有說賣掉 沒說...(恕刪)


房仲不會跟你說買方的任何資料!我猜你應該也沒看過買方。
你還沒收到民事起訴狀嗎?21的法務部門動作應該蠻快的,我是15天收到民事起訴狀。
剛剛趕緊把我簽的委託書拿出來看....信X的是簽約結束兩個月內,罰則4%......
希望調降 政府 服務費規定上限 改為賣2%+買2% =已經很多了

不必要一些 有的沒的一大堆

問車種車價比較的自己先去問~~~~~~~~~~~~~~~~~~~~~~~~~~~~~再來發問
我是買方,如果我找過A、B房仲各帶看過同一間房子,最後跟屋主私自簽約,那我也要付$給兩家房仲?這是什麼道理?對房仲談的價格不滿意,難道我不能透過其他管道成交?

pjstjerry wrote:
我是買方,如果我找過...(恕刪)


要看合約,有些房仲公司也會限制買方不能與賣方私底下成交。
他們的理由是:
買賣雙方皆利用了房仲,人家的辛苦都白費了!

過了5個月都沒有事情
也沒有房仲寄來的存證信函
買家是自己從591找來的跟房仲無關
沒有拿6%服務費的理由
nashyuuki wrote:
過了5個月都沒有事...(恕刪)


讓你嚇了那麼久,房仲的目的也達到了,他們是在跟你玩心理戰。
現在有些房仲還真的很誇張.只想一直把房價拱上去.賺服務費.當他認清你是那種理性的自住需求.對於在地很熟.再來就不連絡了..不然就介紹一些不佳的案件(正前方有貨旁邊有大型鴿舍/宮廟/台鐵鐵道)鼓吹可以投資增值.更甚還一直說都市(台中/台北)房地產會跌.鄉下的一定會漲(雲林).只會唬爛.成天只想找他們口中的有緣人(凱子).
nashyuuki wrote:
房仲合約結束後

...(恕刪)

期過..委任關係自動中止
k8 2021撞爛報廢 ; VW vento 1.8CL 01M原汁未改 2024已拖走報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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