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anw168kimo wrote:持有二戶以上慘了! ...(恕刪) 所得稅應該是累進稅率計算,所得100萬會是30-60萬6%,60-100萬是 13 %,100萬以上到XX是20%這樣累進,賺700萬並非繳315萬,雖是如此算算賣得越貴賺得越多
若說這是政府打房我一點都不相信, 因為根本就沒有打到要害這樣的稅改美其名叫做房地合一, 說真實一點就是奢侈稅的延長變成五年而已. 將奢侈稅改成資本利得稅而已.這樣的作法只會讓小咖的投資客怕到趕快下車出售房屋而已, 大咖的投資客才不會帕交房屋稅,不管是1.5% or 3%. 政府若是要打房就應該是課徵加房屋的持有成本稅, 自住一戶或是兩戶以現有的房屋稅土地稅繳納, 只有持有超過兩戶者就每年課徵1%房屋買賣成本費用,這樣才是打房.
這政府整天想增加稅賦卻不思考如何精簡開銷在上位者 不懂治國就是這樣 誤國當一個國家大家都想去當公務員被別人養時國家競爭力自然軟弱 長久下來 積弱不振巧立名目 打者民主之名 大行增稅之實這不是走共產主義路線
慢慢推吧!這要至少二十年才會可以實施,因為卡在『實價登錄』。台灣有多少房子有實價登錄的紀錄?或者說,過去兩年有成交紀錄?應該不到一成吧!?甚至我猜遠不到5%。你要搞這套制度,就要有實價登錄紀錄,不然怎麼查『獲利』?而且這套制度現在開始喊,只會讓房市吵高,因為如果我是買家,我可能就會要求實價、甚至更高的價格登記,反正現在又不用這套制度課稅,賣家應該也不會有意見,然後等未來要賣的時候,『獲利』就縮小了。但現實上,立刻會讓所謂的實價登錄資料庫,價格被吵高。台灣政府實在沒搞清楚狀況,台灣的問題不在於稅改,而是對於居住行為的不理解。自從2005年政府把土地增值稅減半,然後稅收大增之後,歷年的政府(2009年財政部新聞稿),把土地交易增值稅,視為全台灣最重要的稅入,所以極力在鼓勵房地產交易。因為有交易,才有增值稅可以收。
alanw168kimo wrote:持有二戶以上慘了! ...(恕刪) 放心啦,這法案一過,以後在房地產就不會有那麼多動不動就賺上百或上千萬的機會了,這也是為什麼那麼多立委表面支持,私底下運作要毀了它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