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麻煩也不合理。要借錢就走抵押貸款,要賣房就賣房。做假買賣,對你有何好處? 1/3價錢賣給你,那天無能力買回,要再跟你要另外的2/3的錢嗎?你會給嗎?你能不給嗎?若真比原價高一點買回,那稅,規費可不便宜。手頭緊的人能想出這種辦法,我的看法是,手頭只會更緊。
很多人都已說過為何有人要送你們錢你說改天會因人情義理只要借方有錢會以3/1價加點回賣他這到底有什麼必要搞這些 有房子要借錢有這麼難嗎得要用3/1價求快速賣調現 可能你有特殊交情和義理我是不信有這事 而已變我名下的産財為何要3/1加點價再賣出因為沒問題的話差價這麼大對方定去借款也會來買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