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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收入應採取累進課稅

乾脆改成共產

房子薪水全部由中央發送好了

你要不要把你所有所得分90%給比你更窮的人?




呵呵~樓主應該可能還沒報過稅,或是可能沒報過租賃收入.

依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個人之綜合所得總額,以其下列各類所得合併計算之.第五類就是租賃所得及權利金所得.而我們個人申報綜所稅的稅率即為累進稅率,租賃所得只是所得總額的其中之一,那總額是累進課稅,所以租賃所得自然也是累進課稅.

問題不是出在課稅方式,而是出在房東漏報租賃所得.
而國稅局稅務員沒有認真查核,就目前看來國稅局已經開始要求各局加強查核納稅人漏報租賃所得的部份.

102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課稅級距之金額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102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課稅級距之金額,依據所得稅法第5條第4項及第5條之1第1項規定,該局說明如下:
一、免稅額:每人全年85,000元;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年滿70歲者,暨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直系尊親屬年滿70歲者,每人每年127,500元。
二、標準扣除額:納稅義務人個人扣除79,000元;有配偶者扣除158,000元。
三、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108,000元為限。
四、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扣除108,000元。
五、課稅級距及累進稅率如下:
102年度綜合所得稅速算公式
級別 102年度應納稅額
=綜合所得稅淨額 × 稅率 - 累進差額
1   0~520,000  × 5% - 0
2 520,001~1,170,000 × 12% - 36,400
3 1,170,001~2,350,000 × 20% - 130,000
4 2,350,001~4,400,000 × 30% - 365,000
5 4,400,001以上 × 40% -805,000

該局進一步說明,上開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課稅級距之金額之調整,依所得稅法第5條第1項、第3項及第5條之1規定,均已達應行調整之標準,納稅義務人於103年度辦理102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可適用。
(聯絡人:審查二科林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550)

102年度綜所稅 (103年05月申報)
免稅額 70歲以下 85,000元
免稅額 70歲以上 127,500元
標準扣除額 單身 79,000元
標準扣除額 有配偶 158,000元
薪資扣除額 每人 108,000元
身心障礙扣除額 每人 108,000元



102年度綜合所得稅速算公式
級別 級距 稅率 累進稅差
1 0~520,000元 5% 0
2 520,001~1,170,000元 12% 36,400元
3 1,170,001~2,350,000元 20% 130,000元
4 2,350,001~4,400,000元 30% 365,000元
5 4,400,001元以上 40% 805,000元
無聊~ 那你要不要請政府強制低價徵收

數十年年前 因為老祖先們插旗劃線 而現在後代變成田僑仔的 土地所有人?

這算是另一種仇富吧

只能怪你上輩子沒燒好香

你怎麼不講紐約的房租大概是台北的四五倍阿?

淡水租給家樂福的房東 一個月光靠祖產就淨賺100萬房租勒

怪誰~ 只能怪你上輩子沒燒好香囉~

在台北有房地產在租人一個月淨賺上10萬的不是少數

一般正常家庭 幾乎都會有在收租吧 起碼我家是這樣啦


Vancomycin1964 wrote:
房租所得是社會上最不...(恕刪)


那他們會乾脆就不租了 放著也爽 ...
使用者付費 你要有房子住又買不起來房子 然後又不想給房東賺租金
先想想怎麼往上爬,不要整天看有什麼政策把上面的人打下來.....
極度自私((無誤

Vancomycin1964 wrote:
房租所得是社會上最不...(恕刪)


包租婆


你先問她答不答應
多在社會上歷練一點在發言吧~~
你不知道做小買賣的痛苦嗎??稅金升高會造成那些有錢的房東大漲房租~還不是我們這些沒錢的付~
然後轉嫁給消費者嗎???
之前的二代健保就這樣~房東叫我自己付~不然不要租~你跟他談法律~他罵馬英九給你聽~
不然就漲房租~你說呢???
台灣的租屋市場大部分是有利於房東的那一方
因此租屋查稅,房東漲你房租,房租收入課健保,房東要你吸收

幾年前我想過這個問題
其實解法前幾樓提過
就是課「空屋稅」

空屋稅,課徵上有難度?放屁啦
電費、水費、電話費證明一下
就知道有沒有住人了
有那麼難嗎?

為什麼不作?
可以立法的民意代表,手上房子就好幾間
可以立法的行政機關公務員,高等公務員有是人人手上好幾間房子
立了法,就是自己打自己
所以誰管你底層小老百姓租屋困不困難,會不會被房東刁?
(因為他們本身就是房東了)

空屋稅一課
房屋的持有成本增加,房價絕對馬上下來
房東也會急著把房子租出去而不敢任意調高租金
你說對小老百姓有利的政策
為何不敢推出執行?

我也覺得空屋稅是比較好的方案..
搞這啥房租稅實在很機車,再怎麼搞還不都是轉價給需要租屋的身上去,根本搞不到房東身上。
會租房的不就是買不起或者其它原因,所以才要租嘛。
--
話說我家也是租的,之前才因為所得稅被趕過一次....
那時候"偶然間發現有房租補貼"這東西,而申請這東西不需要房東本人同意,只需要有它的身份證號即可申請(租約上有),所以就傻傻的去申請了,而且也沒通知房東,隔了一陣子就被房東通知要售出了,就被趕走了。(該屋目前依然又租出去了)

然後就換到目前租的這了,這時候其實還不知道當初被趕走原因的,後來是跟新房東說要申請那租屋補貼,房東說會害它所得稅爆增,所以就沒去申請了。有在報所得稅的都知道,所得稅有級距的,有時候差一筆帳就差一個級距,那個差距可是不小的吧,而且要是我是房東被這樣搞,我一定把房租漲上來補。(那時我也還沒報過所得,後來聽房東講,上網查才知道)
(租屋補貼就是看得到吃不到的爛政策,補貼就是讓房東漲價的理由而已)
==========
所以前面有人說"羊毛出在羊身上"真的沒有錯,而且沒有過被迫必要租房的人,是不會了解的。
上學、工作在外租的那種不算,當你沒有退路的時候,你就知道想租個理想的房有多麼的煩,然後還被政府這麼搞...
就像多位大大說的
增加這種稅賦最後可憐的還是租屋者
因為房子終究是房東的
主動權還是在屋主手上阿
你想讓房東被課稅
那就等著被加租金吧

Vancomycin1964 wrote:
房租所得是社會上最不...(恕刪)


我倒是覺得其實只要走空屋稅就夠了,
因為一單屋子被列為空屋就得課稅,屋主勢必得把屋子做處理,
不管是出租或是賣掉,都會讓祖屋或售屋市場物件增加,
這時候大量的物件釋出時價格勢必得下降,否則屋主就得持續被課稅。
這樣子有助於減少空屋增加房子的使用率,重點是讓空屋能被使用而不是讓它變成一種炒作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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