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最近發現的賣屋課徵稅金問題~我個人認為很重要.

更好笑的是


國家以後破產沒錢還可以往前追朔實價課稅

因為法律本來就說實價課稅

人人都違法好幾年都不知,只因台灣之前人口紅利太有利於稅收

你現在不信以後你會相信

就跟很多人之前不信有實價課稅一樣



三民主義被搞成三矇主義

孫中山地下有知會被活活氣死

小寶獅 wrote:
600Wx0.019=11.4W...(恕刪)


賺600萬就算實價課稅也只要申報11.4萬的所得,就算20%稅率好了,只要繳2萬多的稅金。
實價課稅好像影響很小耶,如果小寶獅報稅核准的話記得來這通知大家,
但也許這案例是40年的老公寓,如果5年內的大樓,
那個0.019會變成多少呢? 有沒有真實的案例可以參考?

豐島 wrote:
不好意思,我今天才看到,最近我很忙,我晚點日子回復你,OK?...(恕刪)

豐島大ok啊,我會耐心等喔~

小寶獅 wrote:
基本上沒錯,但是土地...(恕刪)


小寶獅,房屋申報所得看起來滿低的,想請問您這案子的土地增值稅大約繳了多少?

小寶獅 wrote:
房屋評定現值$100000,土地公告現值$167000(元/平方公尺)...(恕刪)

小寶獅,想請問您的房屋評定現值和土地公告現值,是不是用賣屋年度的?
這些資訊是不是在房屋稅和地價稅的繳費單上就可以查到?
謝謝! 不好意思問題有點多
對, 用賣屋當年度計算.

jack116 wrote:
小寶獅,想請問您的房...(恕刪)
忍忍忍
售屋所得假設2百萬
以台北市來講
200萬*48%稅率=96萬的稅額
然後加上你自己的所得

算上級距

520,001~1,170,000元 12%稅

1,170,001~2,350,000元 20%稅

2,350,001~4,400,000元 30%稅

應該普遍會落在20%-30%之間
請問一下,重置購屋土增稅退稅,買屋者與賣屋者若不是同一人,但為夫妻關係,是否可以申請退稅?

若賣掉的房子為先生持有,買進的房子為夫妻共同持有,是否可以申請退稅(土增稅)?

豐島 wrote:
土地部分:賣方賣屋時一併會繳交政府土地增值稅(若合乎自用住宅,還可以使用一人一生一次的優惠稅率),這筆錢是賣屋時得先繳的。
重置購屋時(2年內均算,買或賣無順序要求),若買屋者與之前賣屋者需是同一姓名(其他人都不行),而且"買的"房產土地的公告現值大於原來"賣的"房產當時土地部分的公告現值,賣屋時繳交的土地增值稅是可以商請退還的(獎勵民眾換屋),反之則無法退稅。
這個稅還真有點複雜,作個記號~等找到今年的稅單再來計算一下~
~TAN~
土增稅退稅買賣都要同一人,夫妻是分開看。你的情況土增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先生。先生賣先生買應該可以退,但是新買的房子先生只占一半,所以土地應該只有一半,所以要算一下新購置的土地的一半價值是否有大於舊屋土地價值再加上土增稅,如果沒有,那也退不到。建議不要聯名買,對保時銀行跟我說,聯名買就算共同貸款人,以後如果要買新屋,基本上夫妻兩人都算2房。另外,以後要賣除非又是聯名買,否則土增稅只退一半,如果賣的時候先贈與給配偶再賣,也要課奢侈稅,聯名買實在壞處多於好處。
vortexchen wrote:
請問一下,重置購屋土增稅退稅,買屋者與賣屋者若不是同一人,但為夫妻關係,是否可以申請退稅?

若賣掉的房子為先生持有,買進的房子為夫妻共同持有,是否可以申請退稅(土增稅)?



...(恕刪)
  • 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