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自行賣房第三週~(上一篇文寫錯了~)上週差點成交的那一組客人。仔細想想房仲的假扮買方的機率應該很小,因為有一次看房連女兒都帶來了。(帶女兒一起演戲??我還是相信人性本善~)這週有兩組客人都有出價。我都勸他們先去找代書估估看你的貸款額度,不然簽約下去貸款下不來。訂金我退也不是~不退也不是~(收了訂金我也不會變有錢~還要背負背後被人說生兒子沒XX~)小弟的物件在台北市的最南端。20坪左右+平面車位~捷運走路5分鐘~9年電梯大樓~大約行情價格1500萬上下。(大部分銀行估價約1200萬,貸7成就是840萬。)1500-840=660萬(自備款)30多歲的小夫妻要變出自備款除非要有富爸爸的支援~自行存錢付頭款的機率微乎其微~老實說~2003年(購買時)左右~我的頭款不到100萬,9成貸款。(家人有幫忙及加上我信貸)短短的10年社會怎麼改變這麼大~我只是一個小小的老百姓,無法改變政府的政策。但是我覺得房價還是沒有掉下來,有錢的投資客還是繼續投資。厲害的房仲還是繼續活跳跳~苦的真的是沒錢沒勢的一般小老百姓~唉~
pighand66 wrote:小弟自行賣房第三週~...(恕刪) 帶媽媽來的都會是房仲假扮的了,帶女兒來那很平常啦!房仲扮演買方看房來開發案件很正常。您是個好賣方,會叫買方買房之前就考慮清楚,房仲都是叫人家趕快下斡旋再來考慮貸款問題!買房果然要直接找屋主才能減少糾紛!
自行賣屋已經第三週了~仲介的電話還是沒停過。我本身也是從事業務(電子業)的工作將近10年。說真的~我有些佩服這些房仲的耐心及毅力及抗壓性~以前客戶擺臉色給我看~我的心態馬上想逃~果真是要年薪千萬。可能真的要放棄很多東西才有可能得到~(尊嚴,時間.....)
pighand66 wrote:自行賣屋已經第三週了...(恕刪) 不是這樣的,簽約前一個面,簽約後另一個面,之前被您吐的口水都可以在簽約後要回來。房仲跟一般行業不一樣,一般行業的違約處罰賠錢都是雙向的,但房仲的是要您自己簽一份只對您自己有處罰賠錢的合約,他們可以無所不用其極的搞你要錢,被抓包也是頂多解約而已。假設您今天碰到一個有意願跟您簽一份只對他自己有處罰賠錢的人,您會不會很積極跟他連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