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厲害的房仲~


pighand66 wrote:
各位大大~小弟自行賣...(恕刪)


哈哈,房仲的買方探出你的底價了!
我就知道〜哈哈〜哈哈〜( ̄Д ̄)ノ

pighand66 wrote:
我就知道〜哈哈〜哈哈...(恕刪)


房仲本來就是很喜歡妨礙別人買賣房子,讓你跑來跑去忙不過來就會把房子委託給他們賣。
但委託給他們只會更忙又心驚膽跳的擔心會被設計...
有, 勇哥!

陳小春2525 wrote:
透過房仲賣房,確實有...(恕刪)
忍忍忍

chunping0519 wrote:
房仲不靠這種方式怎麼...(恕刪)


怎不是一千萬賣一億??

你說法是太客氣還是你自己想像的太簡單??
小弟自行賣房第三週~(上一篇文寫錯了~)

上週差點成交的那一組客人。
仔細想想房仲的假扮買方的機率應該很小,因為有一次看房連女兒都帶來了。
(帶女兒一起演戲??我還是相信人性本善~)

這週有兩組客人都有出價。我都勸他們先去找代書估估看你的貸款額度,不然簽約下去
貸款下不來。訂金我退也不是~不退也不是~
(收了訂金我也不會變有錢~還要背負背後被人說生兒子沒XX~)

小弟的物件在台北市的最南端。
20坪左右+平面車位~捷運走路5分鐘~9年電梯大樓~
大約行情價格1500萬上下。(大部分銀行估價約1200萬,貸7成就是840萬。)
1500-840=660萬(自備款)

30多歲的小夫妻要變出自備款除非要有富爸爸的支援~自行存錢付頭款的機率微乎其微~

老實說~2003年(購買時)左右~我的頭款不到100萬,9成貸款。(家人有幫忙及加上我信貸)
短短的10年社會怎麼改變這麼大~

我只是一個小小的老百姓,無法改變政府的政策。
但是我覺得房價還是沒有掉下來,有錢的投資客還是繼續投資。
厲害的房仲還是繼續活跳跳~
苦的真的是沒錢沒勢的一般小老百姓~唉~
pighand66 wrote:
小弟自行賣房第三週~...(恕刪)


帶媽媽來的都會是房仲假扮的了,帶女兒來那很平常啦!
房仲扮演買方看房來開發案件很正常。

您是個好賣方,會叫買方買房之前就考慮清楚,房仲都是叫人家趕快下斡旋再來考慮貸款問題!
買房果然要直接找屋主才能減少糾紛!
自行賣屋已經第三週了~仲介的電話還是沒停過。

我本身也是從事業務(電子業)的工作將近10年。
說真的~我有些佩服這些房仲的耐心及毅力及抗壓性~

以前客戶擺臉色給我看~我的心態馬上想逃~
果真是要年薪千萬。可能真的要放棄很多東西才有可能得到~(尊嚴,時間.....)

pighand66 wrote:
自行賣屋已經第三週了...(恕刪)


不是這樣的,簽約前一個面,簽約後另一個面,之前被您吐的口水都可以在簽約後要回來。
房仲跟一般行業不一樣,一般行業的違約處罰賠錢都是雙向的,但房仲的是要您自己簽一份只對您自己有處罰賠錢的合約,他們可以無所不用其極的搞你要錢,被抓包也是頂多解約而已。
假設您今天碰到一個有意願跟您簽一份只對他自己有處罰賠錢的人,您會不會很積極跟他連絡?
你的房子在那一區,我最近想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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