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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斡旋金是支票還是現金?

millionbonus wrote:
太恐佈了吧早就知道仲...(恕刪)



房仲對於糾紛的原則就是讓法官去判,不過大多數人都自行認賠,因為要工作,也不想跟房仲糾纏不清!
房仲哥說這些糾紛要等法院判決確定是房仲的錯時,才可認定是房仲搞鬼,不然一切都是委託人將房仲冠上莫須有的罪名。
說的也沒錯,沒辦法,因為買方通常都是站在房仲那邊,賣方都是必須要發揮柯南精神找證據,不過房仲哥自己說他不是法官,所以也不需要聽他的話給他看證據,基本上他站在屋主這邊也沒用,給他看證據也是無益!
因此,這些糾紛在法官判定之前,房仲通常都認定是消費者所引發的問題,主要是因為買賣雙方都太貪心了,房仲很單純的,業務手法都是跟買賣雙方學來的,他們也才只要總價的6%!
轉貼了一大堆,房仲哥裝傻當作沒看到,反而要求要的證據越來越嚴格,不知是否也可以要求他將每件房仲斡旋手法都誠實公開,如果房仲斡旋確實實在,那我以後就相信這些糾紛都是買賣雙方聯合製造狀況想A掉房仲的獎金!
我倒是還沒看到房仲轉貼誠實斡旋的文章耶!
全台3.3萬房仲從業人員,店家數將近4千家,一年幾千件的糾紛,每件告上法院的糾紛算兩年好了,自己認定是否算是通常吧!
該不該預防勝於治療,雙手在自己身上,自己決定吧,倒楣被房仲吃了就當作學一次社會經驗吧!

陳小春2525 wrote:
全台3.3萬房仲從業人員,店家數將近6千家,一年幾千件的糾紛,每件告上法院的糾紛算兩年好了,自己認定是否算是通常吧!

一年千件是登記在案的
還要再加上沒登記跟受害者根本沒發現被騙的
要說一年有五千件我也相信
什麼通常這根本就是每天在做的事了吧

millionbonus wrote:
一年千件是登記在案的...(恕刪)


更正,目前全台房仲店數4千家,這種店入門門檻極低,開店容易,關店也容易!
陳小春2525 wrote:
房仲對於糾紛的原則就...(恕刪)


喔~? 已經告上法庭的東西不讓法官去判決對錯難不成讓你去判? 你又怎麼知道一定是仲介方錯或者是買/賣方錯? 利益當前你以為買/賣方就不會說謊嗎? 我相信會有誤判,那就再上訴啊。

買方通常站在仲介那邊? 請你不要把你自己的例子一概而論的套用到所有人身上,一下說買方跟仲介站一起,一下說屋主跟仲介站一起~可你不是說仲介會設法搞買賣雙方嗎? 你這不是在自打嘴巴是什麼,一招被蛇咬十年怕草蛇,你被咬到怕了~正常,你要題醒大家小心也行,沒人阻止你,你真的了解的你問題在哪嗎? 你的問題就是你的幻想能力過於強大,常常會想出一些連仲介都認為很不可思議的搞人法,然後又煞有其實的把這些事情講的好像天天在上演一樣,所以我才說你的創作力很豐富。

請問你要給我看什麼證據? 我的確有叫你出示一些佐證的東西沒錯,你不是說"通常"仲介怎樣嗎? 我叫你出示佐證以證明你這個"通常"的理論沒問題吧!? 還是你只敢講講,生不出個東西來~然後偶爾轉貼一些文章給出來就當作全仲介都會這樣做? 你還沒回答我你所謂的"通常"是幾%勒?

人都是貪心的,仲介也是人屋主買方也是人,只要是人為了自己的利益都會貪心,不要把自己講的那麼高尚~我的文從來沒有說買賣方"通常"怎樣,實際上有碰到的問題狀況我也會說,但我不像你那麼歷害常在轉貼一些新聞然後好像身歷其境自己就是受害者一樣的大放言論,全台幾萬個仲介你說沒有黑心、沒有爛的到是打死我都不相信,但好像也沒有像你說的"大部份"都是這樣子。

101全台仲介店家5630家 全台仲介31547人 判決案件1150件
100全台仲介店家6066家 全台仲介33990人 判決案件1168件
100年的人數我沒查到~用101年的平均去回算。

101年的 仲介糾紛案例 3.6%、100年的 仲介糾紛案例 3.4%
你可以跟我說有些案例沒上臺面,那請問你覺得有多少? 會有多到從4%以下變成40%以上?

再來請你解釋一下"通常"是幾%吧。辭典裡通常的意思是指"不是在特殊狀況之下",那麼照我的想法這個"通常"應該有個6-70%跑不掉囉,還是你的"通常"只有6-7%?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就懂了。

我贊成在簽署任何合約時應該多看、多聽、多想,而不是隨隨便便簽署任何一份合約,尤其是買賣金額是幾百萬以上的東西~有時可能就是你的一輩子要一起進去了,有些時後多想想不是壞事,但不是像你們一樣~只會在後面講一推不切實際的東西,要數據我給你,那請問我要的數據呢?

dzerowind wrote:
101全台仲介店家5630家 全台仲介31547人 判決案件1150件
100全台仲介店家6066家 全台仲介33990人 判決案件1168件
100年的人數我沒查到~用101年的平均去回算。

101年的 仲介糾紛案例 3.6%、100年的 仲介糾紛案例 3.4%
你可以跟我說有些案例沒上臺面,那請問你覺得有多少? 會有多到從4%以下變成40%以上?

101全台仲介店家5630家就有判決案件1150件那就是 20.42%
再加上沒登記在案的要說有60%以上也不奇怪
這還只是1年的份
這30年加起來看有多少件



dzerowind wrote:
再來請你解釋一下"通常"是幾%吧

拿仲介那嘴臉來這硬凹是沒用的唷
有做就是有做誰管你幾%
仲介通常都會拐騙消費者是事實
幾乎每個案子一到手都會試試看能不能騙成功是事實
這些大家都知道
至於"通常"是幾%你就自己去google囉


millionbonus wrote:
101全台仲介店家5...(恕刪)


你確定一年的仲介糾紛臺面跟臺下的有超過3300件以上? 我還不說目前這臺面的1150件還不是全部都是仲介敗訴,那請問你要再跟我講什麼?

我仲介嘴臉的話~那請問你是什麼嘴臉? 我硬凹? 功力沒你們強吧,有做~跟都有做好像有差吧,而且差很多吧,唉唷~又一個"通常"仲介會拐騙消費者還有"幾乎"會試看看能不能騙成功。
是不是可以請你提供一下你看過幾個"通常"拐騙消費者的案例、跟"幾乎"會試著騙人的案例,拜託不要又轉貼~請告訴我你眼所見~親耳所聽的。

至於"通常"是幾%嘛~我是GOOGLE不到啦~100%我會用每次 80以上我會用常常 60以上%我會用通常 40以下%我會用偶爾 10%我會用很少,不然你比較歷害你來GOOGLE給我看好了~我知道你說是很歷害~但請用行動來證實你自己是對的吧~

dzerowind wrote:
你確定一年的仲介糾紛臺面跟臺下的有超過3300件以上? 我還不說目前這臺面的1150件還不是全部都是仲介敗訴,那請問你要再跟我講什麼?

你可以去總統府前面跪呀
誠心的向世人懺悔


dzerowind wrote:
至於"通常"是幾%嘛~我是GOOGLE不到啦~100%我會用每次 80以上我會用常常 60以上%我會用通常 40以下%我會用偶爾 10%我會用很少,不然你比較歷害你來GOOGLE給我看好了~我知道你說是很歷害~但請用行動來證實你自己是對的吧~

還在那"通常是幾%"哦
快點多google一下哦
找不到今天不要睡繼續找呀
明天等你交功課

dzerowind wrote:
你確定一年的仲介糾紛...(恕刪)


房仲哥您好,小弟來了!
按照小弟自己的經驗,一件糾紛案件到判決結束大約要兩年,一家店應該不太可能同時告兩個賣方吧?
您的店應該也是兩三年才告一次人吧,一次就一件糾紛官司吧!如同您所說的,又不是每個房仲都那麼黑心會搞人,一般店家大都是一件處理完才處理另一件,人手安排也是個問題阿,不小心是會出包的!
以上數據您大可去查判決書,絕少有房仲公司一次處理兩件官司,但要注意公司是否有換名字或者老闆是同一位!

房仲會告上法院一定經過精密安排計算,金額太小怎可能會提告?大都是存證信函寄出外加不斷騷擾,再派兩個房仲去屋主門口站著,屋主受不了就會求饒賠錢和解了!如同車禍案件,您該不會認為每個人都會提告吧?全台不動產糾紛案件必須經過判決佔店家數每年有20%已經很嚇人了,雖然房仲認為這數據真的很小,畢竟房仲都是希望每個案件至少能夠拿到一些走路工!
許多仲介老闆都是開很多家店,一次搞一位專任約屋主,一件糾紛兩年處理結束,一年20%,兩年等於40%,未上法院的數據應該是比這個多好幾倍,不曉得這樣的數據是不是達到您的"通常"標準??跟房仲簽合約該不該預防呢?我也沒強迫別人就是要預防阿,很多信任房仲的死忠客戶還是堅持簽專任約啊,而且一次簽約時間長達好幾年!

另外您要看案例的話,判決書就有了,我想這應該跟親眼所見差不多吧,還是您也認為判決書是假的?不然01上的案例應該也可以吧?還是您還有特殊要求?

另外小弟何時講過全台仲介都會搞人?請問您是在哪篇文章看到的呢?為什麼您讓我們感覺到好像您就是我們所說的那種仲介呢?

請其他房仲大哥不要再檢舉我了,搞這種小人動作只會讓人更討厭而已,認為我說錯了大可盡量反駁,而且還是有很多人願意簽專任約的,不會擋到你們太多的財路,少A一點就當作做功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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