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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介強迫大家付仲介費,這樣合理嗎???

陳小春2525 wrote:
合約期限內仲介並未告知買方要看房,仲介平均兩天一次來我家談價格,買方並未出現過。
買方在合約期限內不來看房我又能怎麼辦


要約書有提到
"簽約前買方需入內看室內格局"

這個期限是指跟您買賣房屋的簽約時間
您好像太focus在要約書的效期

確實
仲介說"買方要來斡旋看房的時間已經超過合約期限,如果我不想再讓買方看房子也可以拒絕不會違約"
有誤導欺騙之嫌


勝訴的關鍵點
在於您本身想不想賣

在我看來
買方是有買的意思
賣方卻有不賣的念頭

要怎麼說服法官大概要費不少功夫
Leica M240,21/1.4,28/1.4,35/1.4,50/0.95,90AA
買方下斡旋的時候合約還沒到期
而且也達到屋主要賣的價錢
但在斡旋上面寫簽約前要看一下房子

裡面也沒有提到看完房子之後如果....就不買
那就表示只要你簽約前開個房子給買方看,就達到成交的條件了
因為斡旋上面的兩個條件,價錢跟看房子你都達到了
如果到時候不買你就可以沒收訂金

會有這種情形是因為你不想賣吧
不然開個房子給人家看是多難??

perahia wrote:
要約書有提到"簽約前...(恕刪)


所以我在法院上直接叫買方現在就來買啊,這樣乾脆直接。
只是買方說事情鬧到這樣他不想買了。

為何您會認為買方斡旋期限可以超過賣方委託買賣房屋期限?
仲介說法沒錯啊,怎會有誤導消費者之嫌?
這裡一堆仲介,您可以問問他們啦!
得分後衛 wrote:
買方下斡旋的時候合約...(恕刪)


仲介跟我說買方還在斡旋階段,他還沒決定要買,因為買方先前沒空來看房子,所以要約在合約過期後的第二天來看房,要看房後才決定要不要買,如果買方看房後不買,那他們就把20萬斡旋金退還給買方,如果我不想再讓買方看房了也可以拒絕!此有仲介發給我的簡訊內容為證。

我在法院上直接叫買方現在就來買啊,只是買方說事情鬧到這樣他不想買了。
這樣為何是買方想買但我卻有不賣的念頭?


我是仲介 wrote:
所以你找到哪些仲介在捧吹要有仲介才能成交的資訊了嗎?...(恕刪)


當然,本棟樓中就有某神仲在吹捧.....
請自行尋找....哈哈

陳小春2525 wrote:
為何您會認為買方斡旋期限可以超過賣方委託買賣房屋期限?


買方下斡旋的時候不會知道屋主委託時間到什麼時候
就連仲介也不一定知道屋主合約到了之後會不會續約繼續賣



陳小春2525 wrote:
仲介跟我說買方還在斡旋階段,他還沒決定要買,因為買方先前沒空來看房子,所以要約在合約過期後的第二天來看房,要看房後才決定要不要買,如果買方看房後不買,那他們就把20萬斡旋金退還給買方,如果我不想再讓買方看房了也可以拒絕!此有仲介發給我的簡訊內容為證。


那法官怎麼看這個簡訊??
這樣還要上法院就奇怪了!!
得分後衛 wrote:
買方下斡旋的時候不會...(恕刪)


您怎確定買方下斡的時後不會知道屋主的委託買賣期限?
買方在法院上的證詞是很清楚我的底價是多少,合約到幾號結束。
法官認為買方確實是要斡旋看房,但我卻違反誠實以及信用方法拒絕履行讓買方看房義務,原因在於仲介跟買方都指證之前要來看房但我卻放她三次鴿子,還有一次在颳風下大雨的夜晚裡讓她等了一個小多時。
但這根本就是莫須有狀況,我是不知道買方跟仲介為何要製造這種狀況!
但仲介提告標的是服務報酬,那就是為了服務報酬啊!
仲介告上法院是改口說買方早在合約到期前的一個禮拜就匯款訂金要購買房子,但我從頭到尾都拒絕出面簽約...

買方知道你的底價跟合約期限
那是不是在合約到期前出到你的底價??
如果是的話那就表示買方很想買阿!!

而且合約上應該有寫屋主有義務開門給買方看
就算是出租套房也要開門給人看走道跟洗衣間

另外就是你有放人家鴿子嗎??
不管是三次還一次
對方有匯訂金嗎??不管是會到你戶頭還是仲介公司??

~~~~~~~~~~~~~~~~~~~~~~~~~~~~~~~~~~~~~~~~~~~~~~~

狀況是不是你賣房子
有人要去看房子你不開門
後來買方想說先下斡旋,達到你底價你應該就起碼會開個門給人家看一次吧
結果你還是不開門

那就是你有問題了
重點就是你合約還沒到就不想賣了
不然幹麻不開門呢
委請仲介賣屋或買屋,合理的仲介費是可以接受的。

但往往會被仲介以4% 2%唬住。

仲介費是可以商討的,不是絕對。

我賣屋付過2%(原本提出1.5%他無法接受)仲介費,原因未賣到我的底價。

我買屋付過0%仲介費,原因你要我加了我還可以接受的價錢,但我仲介費我不付了(他也接受了)。

土地買賣,仲介費一律1%以下(1%為最高)

結論,買賣未能成交,仲介費=0
得分後衛 wrote:
買方知道你的底價跟合...(恕刪)


可是仲介平均兩天就來一次,我並沒有不開門啊,是這個買方從頭到尾都沒出現過啊!
竟然買方要看房子,仲介有平均兩天就來一次,那為甚麼不帶買方一起來看呢?
買方在合約到期前的一個禮拜就匯款20萬斡旋金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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