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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阻止仲介從履保帳戶中扣服務費

全帶么 wrote:
別回他的

就讓他自嗨吧

反正世界上就是有種人

以為世界就該跟他轉

規則由他訂

做任何是只求自己爽

他就照他自己的想法去做吧

反正到時候被買方跟仲介一起告你

罰你錢

可能是你想要的

天底下的屋主們

快學學他

以後賣房子

行情1150

記得多加200萬

這樣就可以凹到不用付一毛錢

又可以享受劈頭罵仲介罵得像條狗的快感

謹記阿 底價記得多加一點

這樣才不用付錢

莫名其妙

自己心態上就是不爽付任何一毛

偏偏吹毛求疵找仲介麻煩

還自己為到底在自己身上

麻煩一下

先導正觀念好嗎

不管賣多少

有人服務就要付錢

自己心態不對還義正嚴詞


仲介只好找買方要

這已經夠可悲了

還要被屋主告

為了7萬被人告真不值

順便你公布一下大名

好讓這些仲介們知道怎麼閃你

免得不收錢還要被告



一堆人總是知識不足

總以為這些錢收了指是服務報酬

你沒聽過漏水保固 輻射 海沙 履約保證 增建被拆除 這些糾紛

任何一樣出了事仲介都要賠

還是你認為沒關係 不要收你錢就好 出了事你自己扛

那仲介就讓買方把你房子過戶走就好了

也不用幫你盯著

買方貸款貸不出來 我們也不用去幫忙

反正過好戶我責任就沒了...(恕刪)


基本上買賣雙方的服務費都是買方的錢,只是部份先給賣方再拿出來罷了,既然買方同意23萬含賣方服務費,証明1172就不含服務費。我跟買方保証交屋無問題,我對的是仲介,和買方溝通後觀點一致,仲介用什麼理由聯合買方告我?

caxman wrote:
我沒有印象我有簽過"服務費確認單",因為仲介只告知是"服務費折讓單",兩者是不同的,折讓單並沒有從履保扣款效力。

先和仲介確認這點吧!搞不好這個仲介真的沒拿那7萬呢?
雖然我覺得可能性極低...
情理法來說
賣方不付仲介費,那仲介不就白忙了,這點說不通
既然賣方不出錢,買方願意出錢,那很好
成交寫 1172 屋主只有實收 1165
看來屋主只能依據這多出的7萬,是否會衍生出其他費用,如奢侈稅...
向仲介拿回
得分後衛 wrote:







我推測啦,不一定是真的
仲介騙屋主說買方出1100萬
屋主才說1165萬不付仲介費

要是仲介老實說買方出價到1172萬
我想屋主應該會堅持1200萬以上實拿
所以是不會成交的

而且我現在也沒辦法判斷樓主的房子賣1172萬到底是貴還便宜
但看樓主精明的程度來看
1172萬應該是個好價錢
賣個好價錢給7萬仲介費也算合理吧...(恕刪)


我的房子是五年左右的透天別墅,我也不是那成交高過巿場行情價的賣方,我給仲介和買方看過我的合理價試算表,空屋價合理為1206萬。所以1172萬絕對不是好價格,因為試算表會透露地區我不便公佈,但我簡單說明我的算法。
1.用591找出該地區與我房況類似的20間新成屋案例,用他們的廣告價各別*0.8做為成交價,再算出每坪單價,然後乘上我房屋坪數再平均,是後*0.9折舊,約1160萬。
2.用實價登陸找出該地區與我房況類似的20間新成屋案例,用成交價各別算出單坪價格再平均,然後乘與我的評數,約1145萬。
3.上述兩個價格很接近,証明價格合理,因為我的屋況非常好(少住),所以我用參考上述,用1150做為我的空屋價。
4.我的房子有裝潢,家具家電不算的話,那些木工,巴台,不鏽鋼鐵窗,太陽能,加壓馬達.....我花了70萬,這是帶不走的能不算錢嗎?(去買新成屋沒有這些吧),後來我又送了家具也沒算錢,用70萬*0.8折舊為56萬+1150萬=1206萬

1206萬是我認知的合理價,最後1165成交我不認為價格好,所以我不願給服務費,也明白告知若無賺錢就放棄這個買家沒關係,後來仲介說買方願給七萬,既然仲介有賺錢,所以我接受了1165這個價格,如果仲介誠實告知買方斡旋出1168萬,不可能1165萬我會同意,也不應該欺騙買方加了7萬服務費在成交價中(買方証實確無此事),即使最後無法成交也是另一回事了,為了結案用騙的,我覺的不恥。

得分後衛 wrote:
我推測啦,不一定是真的
仲介騙屋主說買方出1100萬
屋主才說1165萬不付仲介費

要是仲介老實說買方出價到1172萬
我想屋主應該會堅持1200萬以上實拿
所以是不會成交的

而且我現在也沒辦法判斷樓主的房子賣1172萬到底是貴還便宜
但看樓主精明的程度來看
1172萬應該是個好價錢
賣個好價錢給7萬仲介費也算合理吧


我覺得不管會不會成交都不應該用騙的
仲介大可老實說出買賣雙方出價
然後再去想辦法媒合買賣雙方達成共視(<--這才值服務費)
就算1172萬是個好價錢也是騙來的
玩兩頭騙的方式不俱備任何服務價值

而且樓主一開始有要付服務費
是仲介辦事不力無法使雙方達成共視
過程樓主已經降價且價格未達底價超過太多
樓主才跟仲介表示這種價格己經沒有任何給付服務費的空間了

想不到價格早就達到成交了但仲介對雙方隱瞞實情
一方面騙買方以提高價格 (1172萬,其實賣方最後的出價只有1165萬)
另一方面騙賣方多出來的7萬是買方要出的服務費 (其實買方不知道這回事而且另外要付23萬服務費)
所以說這7萬是騙來的無誤



caxman wrote:
買方認為服務費共23...(恕刪)


真相大概知道

但我認為,買方多給這7萬

是仲介拉上來的

也許你會認為是買方以為你要多實拿的

但是為什麼仲介要編謊言不想讓你知道真像呢?

很簡單,因為你不給服務費

不然如果他多拉這7萬跟你明說

你會說:雖然我時拿1165但是對方多給7萬還是我的因為你沒到這價格

這是仲介會假設的

所以不會跟你講白

然而你發現後很生氣,認為她說謊所以要討回這7萬

後面順便補一句,如果買方要我願意給他

與其這樣貝其他人誤會你要討這7萬入你口袋

不如讓買方決定是否討回

買方都不在意的話

那你去吵這7萬也沒用

因為妳時拿1165萬,仲介有辦法讓買方多+7萬

是為了補上賣方沒給服務費的%數

---------------------

這邊多說無益,反正你堅決要討那7萬服務費,不如你去告那仲介

誠懇希望你能把告的過程還有結果拿來分享

讓這邊的仲介、買方、賣方可以參考學習

你覺得是對的事情,就去做吧!反正大家都成年人,能分辨事情的輕重大小,去跑法院吧~樓主

發生在香港的話可以去廉政公署舉發,仲介要坐牢的。
仲介涉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及《地產代理條例》第36條。仲介一般是代表買家及賣家,是「雙重代理人」(double agent)角色,如果仲介收取買家賣家一方額外佣金,而未得買賣雙方面同意,便可能違法。

地產代理監管局指出買賣雙方均會跟代理簽訂委託協議,按地產條例,代理應披露從兩方所收取的佣金資料,並要得到僱主、買賣雙方同意,否則有可能違反防賄條例。
很奇怪,明明1168可以賣掉,為何要說1165???這不是詐騙是什麼???到不了屋主價格,折到自己傭金

應該很正常吧??仲介拉也只拉4萬,4萬給仲介當佣金也是合理的,傭金太少,可以讓案子破掉阿,為

何堅持成交??我還是要說 我的仲介有辦法收到2%(我是買方),這是他的本事,就是讓我買到我出的價位

一毛都沒讓我加,所以2%穩穩入袋,這不就是仲介的功用嗎??
我是仲介 wrote:

這邊多說無益,反正你堅決要討那7萬服務費,不如你去告那仲介

誠懇希望你能把告的過程還有結果拿來分享

讓這邊的仲介、買方、賣方可以參考學習

你覺得是對的事情,就去做吧!反正大家都成年人,能分辨事情的輕重大小,去跑法院吧~樓主

...(恕刪)


如果仲介堅持扣那七萬,我會正式提告,到時候再把結果和各位分享。

現在房價這麼高,除了投資客因素,有一部份也是因為部份沒素養的仲介在買賣過程為了暴利不擇手段,讓每個賣方為了能cover仲介費和基本獲利而不斷追高開價,還有誰會像我一樣花時間做功課去開合理價?多數都是參考該地區的最高開價再疊上去,然後每間新出來的案子就越疊越高。

有錢人不痛不癢,投資客多和仲介配合也沒差,苦的就是我們這些平民百姓,如果可以打贏,我願意投入我的時間。


我是仲介 wrote:
你覺得是對的事情,就去做吧!反正大家都成年人,能分辨事情的輕重大小,去跑法院吧~樓主


法律是國家制定的最終仲裁機制,雖然許多人不滿,但至少法院的法官是個中立的第三者,
法官拍板就算數, 好過兩造雙方私下你來我往, 惡言相向,一點幫助也沒有.

我也來簽個到,再看後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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