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neapple wrote:
憲法說的是全部歸公,現在直行的是漲價部分歸公
就是透過法令的解釋及修改才改成現在的樣子,直接依憲法大家應該都會昏倒吧!
現在的都更法令還有很長的修改及解釋期要走.,...(恕刪)
法令如果不符合現實需求那就是形同具文,憲法的漲價歸公並沒有特別說明是全部歸公,所以這部分我尊重你的觀點,但我並不同意你對這部分的解釋
我舉個形同具文的法規吧,例如典權就是,根本沒人會想用典權,因為麻煩太多好處太少,所有的人都是直接選用抵押權了
同樣的,漲價歸公如果是做到你說的全部歸公,那就完全不可能得到任何人的支持,全世界也沒有哪個國家會這麼胡搞的,除了北韓
你有崇高理想值得尊敬,但理想如果無法在現實中實踐,那就只是不切實際的白日夢了,理想也不能脫離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