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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我所認識的房仲

Rebata wrote:
謝謝J大回復,車位的...(恕刪)


買車位重點不是微小的中間費用,而是著眼於更大的利益。

通常房子若是有帶車位,絕對比沒車位的好賣而且價位也會好很多。

好賣就賣得快,利息就少繳。

好賣,價格就不會被殺得多,而這多賺的部分早就補回那些中間費用了,還補很多XD

尤其是三峽的出入生活都離不開汽車,車位的價值更被提升了!

J大所言甚是。繼昨天鄰居要買之外,今晚房仲又說有二組買方要車位。趕緊打電話問表姐。她們說服了我。終於我了解,為什麼車位不能賣。目前車位是附加在本房屋的所有權裡面,如果分割了車位面積出去之後,持有的產權就缺一角,變跛腳了。為什麼?所有權已經給銀行抵押,需要部份塗消,以後妳即使還清貸款,哪一天需要再跟銀行貸款,是否就還要那位買妳車位的當保證人?附近建案都已賣到一個車位145萬。現在100萬以2%計算利息,一年二萬,就是月租車位也差不多抵銷了。
今天我又上了一課,也才知道為什麼有錢人想多買幾個車位?管理員和房仲要你賣車位賺取傭金前,可能不知道這麼多吧
今年的買屋(有車位)和賣屋(沒有車位),錢給別人賺當然比較快。賣屋=要別人掏錢,比較慢,房仲從四月,五月初來簽三個月的,少說也有十家。不是刻意得罪房仲,東森簽委託後,不見它們帶人來看過,這幾天突然來電說,簽委託的人早已離職,公司都沒人了嗎?好離譜。太平洋簽後也只帶看過一次就消失了。原因是簽委託的人請病假,為什麼沒人可代理?這些原因聽來都像編劇,另外住旺是直接打電話說,沒有簽委託難道不可以帶看嗎?我們有客戶要買這社區?口氣像我欠他很大,所以它們也來湊一咖,所有結論一樣:石沈大海。據我過去中和換屋經驗,最快一天,沒登廣告就賣掉了。我在巷口等一位來看對面房子的太太,順便看看,當晚就成交了。95年又一次賣屋,也是不到一個月反悔都來不及就賣掉了,所以這次達三個月,水深火熱的日子,鄰居也許賣6-7個月達到她的價才放的有,但坦白說,我超過三個月就失去耐性。不是放棄不賣就是出租算了。
這裡面,帶看最勤屬永慶。次之台灣房屋和21世紀,小巢的加盟很複雜就不再贅述。昨天才要帶看,從4/18簽,隔3個月又8天,是給我難看?還是示威?我是那種等死給人看的嗎?不賣這裡,賣其他的總可以罷。非常沒誠意的一家房仲。
Rebata wrote:
昨天才要帶看,從4/18簽,隔3個月又8天


所以說賣方的仲介是要管理的,不要簽了之後就不管。

通常一個禮拜沒回報的就中止合約,以後那家店一律不簽。

那些簽完約後不帶看的也是。

另外建立起管理員通報機制,

如仲介要帶看時,請管理員打電話當場通報屋主,

這樣就不會發生沒簽約的也來帶看的鳥事。

好的管理公司是可以做到這一點的。
J大說的都正好發生過。我們的管理員很不錯,只要不是空屋他們都會通報,也要換證登記才能進入。我強調的是明明規則就在那裡,偏偏三峽的房仲完全無視甚麼規則。愛怎麼做就怎麼做。弄得大家談仲介而色變。
沒有賣不出的房子只有賣不出的價格。即便價格降了,房仲還是賣不出,我們要房仲做甚麼?我不懂。
還有更令人不解的是,有的加盟太平洋仲介大學店,我根本沒跟它們簽委託約,也可以公然在網路盜用人家的照片,刊登廣告,一再的去電跟它們表示,房子已經不賣了,而且檢舉它們所用的照片已經與現場不符合,請它們將照片移除,竟然置之不理,依然故我。她是三峽學成路太平洋房屋大學店的楊小姐。
這種房仲人員實在是不敢領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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