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約沒到期前房租沒欠滿兩個月不能趕是真的
但是這個例子是租約早就到期了
租期已屆滿此租客當然不受保障
而且房客也於租期屆滿前表明不續租
再不搬走應該可以告侵占了吧?!!
p.s.想知道是哪間學校+1
will_loxa wrote:
我是相關科系學生其實...(恕刪)
will_loxa wrote:
我是相關科系學生
...(恕刪)
民法第第 440 條
承租人租金支付有遲延者,出租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承租人支付租金,
如承租人於其期限內不為支付,出租人得終止契約。
租賃物為房屋者,遲付租金之總額,非達二個月之租額,不得依前項之規
定,終止契約。其租金約定於每期開始時支付者,並應於遲延給付逾二個
月時,始得終止契約。
租用建築房屋之基地,遲付租金之總額,達二年之租額時,適用前項之規
定。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