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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文林苑事件的看法

D.Wu wrote:
那我倒想問問你如果他...(恕刪)

https://docs.google.com/document/d/1KNJ5PymDHQYfyekt2ROPNoI243leW56u8td53TSYwek/edit?pli=1&pli=1&pli=1&pli=1#
請自行閱覽參考相關法規和爭點解說
https://docs.google.com/file/d/0B-lbq9lVkp8DbHh5Z0xPVm1SMEdVaWpmX2FWTGh5UQ/edit?pli=1
以及判決書的各項證據,不要只聽信王家的一面之詞
要說建商貪,其實王家更貪,起碼建商還是依照遊戲規則在玩,王家呢?根本就是在博拍叫
Rafael YUYU wrote:
我不諱言,這篇文章是我的期中報告之一...(恕刪)



請問是那種的期中報告 ?? 建築系還是社會系 ??

如果想做一份民粹治國 的期中報告, 這倒是很好的教材..

網路上有太多正面反面的文章在說, 也有太多的材料可以找, 卻還在已經有這麼多資料情況下,

還特別重新來蓋這棟, 只能說您 lag 還挺多的....

在現有法律中, 有很多機會給王家表達意見, 王家都 "不積極表達自己的想法"

等到價格談不攏, 人家不接受天價, 再來說自己出價只是表達不願都更的替代說法...

建商該罵, 被迫行政的市政府, 執行公務的手法不好也該罵..

但是挺王家的人可以說說看嗎 ?? , 王家從頭到尾都有機會表達, 最後卻要訴諸民粹,

(支持的人說王家可以自行重建, 這部分也被踢爆)

把其他36戶當做勒索的籌碼, 你們怎麼支持的下去 ,支持的人是希望台灣是以民粹治國為國之綱本嗎 ??..

您不知道王家是否一開始就要不要加入都更 ?? 我們也不知道王家到底真的要多少錢才肯放手...

但是從事件發展看來 , 這跟祖厝或是對房子的情感是完全沒有關係的..

公益 ?? 這是口號治國的國家, 一切都只是利益的盤算..

政客希望市容更新, 老住戶不要再爬樓梯
建商不想賺錢就不叫建商了
36戶只想要有新房住
王家有了1.6億元但還想要更多..

公益能賺錢你說誰會來做 ?? 很多政客說愛台灣您就相信了 ??

lelotw wrote:
要不要解釋一下,你是...(恕刪)



請您先看看王家的法院判決, 王家稱不知情無法反對都更, 結果法官的判決書說:

本件更新單元自96年起已進行數年,此該地區周所眾知之事實,原告等竟推諉不知,且其中三人拒收任何郵件,至計畫核定後,方出面主張無法經由任何管道表達反對之意見云云,自屬權利濫用,違反誠信原則甚明,且原告等援引求撤銷原處分之主張,對於進行數年之都市更新程序而言,亦違反比例原則,原告等自無主張未收受送達,而起訴主張撤銷整個都巿更新程序之理由。



看看王家在懶人包說在收到拆屋前都不知道..結果..

(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8年度訴字第2467號判)
爭誰對誰錯是次要,其他的住戶的問題應該可以先處理,就繞過王家先蓋,剩下的再慢慢去談,讓無家可歸的人可以早點安居樂業。
每次看到這則新聞,就感到難過。
對文林苑的看法, 我只能羨慕這是有錢人的戰爭. 不管是王家或是建商, 雙方都是財大氣粗有本事耗下去的! 本與都更的其它住戶, 我不知道有沒有比較缺錢的? 慘到把改建的財產先賣了, 損失很大, 而且再也住不起台北市, 畢竟也保有一大筆錢.
對我們這些一輩子住不起台北市的(房市不崩盤的話), 很極端的比喻, 不就像是看蘋果三星互告侵犯專利, 和我的生活遙不可及?
當然對於都更法的影響, 文林苑是個很好的個案研究; 如果北市府暫停拆除, 開始政策辯論; 最終王家還是要參與改建的; 畢竟法律的制定和執行就是我們的遊戲規則, 不公平的規則到處都是, 但是沒有規則的話, 那大家都不要玩了!
我不清楚北市府拆除狀況, 旦似乎出乎王家的意料之外; 對於不可逆的過程, 決策是要很小心的-死刑就是很好的例子! 而房子拆除就沒法復原了!不能先進行斷水斷電? 而王家和建商間的爭議, 需不需要經過司法的仲裁呢?
我是一個升斗小民, 聽到上法院就害怕, 而王家能置之不理, 我不覺得是一般的弱者, 不需要一般路人的聲援! 希望媒體的眼光能多放一點在更弱勢的小人物
wenbin2747 wrote:
本與都更的其它住戶, 我不知道有沒有比較缺錢的? 慘到把改建的財產先賣了, 損失很大, 而且再也住不起台北市, 畢竟也保有一大筆錢.


我的親戚二十年前就碰到類似狀況。中和老公寓建商談改建,十戶住戶通通談好同意,之後其中一戶跑去打聽其他建案行情覺得不滿,於是反悔打死不簽打死不搬,耗了幾年住戶死了繼承人有案在身躲國外一躲就是十幾年。其他九戶有五戶一開始就決定不要換屋直接拿錢然後很快就簽好約,包括我親戚,結果建商蓋不起來只付了頭款其他的通通沒拿到,一整個損失慘重。

民粹一面倒挺釘子戶,誰又來挺這些因為釘子戶而受害慘重的受害者?


wenbin2747 wrote:
當然對於都更法的影響, 文林苑是個很好的個案研究; 如果北市府暫停拆除, 開始政策辯論; 最終王家還是要參與改建的;
我不清楚北市府拆除狀況, 旦似乎出乎王家的意料之外; 對於不可逆的過程, 決策是要很小心的-死刑就是很好的例子! 而房子拆除就沒法復原了!不能先進行斷水斷電? 而王家和建商間的爭議, 需不需要經過司法的仲裁呢?


王家和建商從民國 98 年就開始「司法仲裁」,99 年判決下來以後,已經過了兩年。也就是說,台北市政府已經「暫停拆除」暫停了兩年。依照台北市政府對於都更條例實施辦法的規範,這期間內住戶和建商至少需要經過兩次以上的公開協調。都已經搞成這樣了,還有什麼「出乎意料之外」?

真要說有什麼是出乎「意料之外」的,大概是他們沒想到台北市政府還真的會依法執行不搞鄉愿吧。

另外補充,「斷水斷電」是屬於行政處份,要符合各項行政法,不是你說斷就能斷。以斷水來說,停水處份需符合「自來水法」第七十條規定,也就是僅限於「建築物無執照使用」的狀態。為何會有這條規定?當然是為了符合鄉民振臂高呼的「保障人民權益」囉。

kf211434 wrote:
綁架民意卻假弱勢,茲眾鬧事卻裝少數

參加了卻又說不知情,喊了價又說沒要賣

手執社會公義的大旗,嘴喊居住正義的口號

骨子裡卻是幹著燃燒他人熱情,成就自家祖業的勾當

這種人,打從知道王家有個建築系的第一天起我就不願意去同情


借分享,你說出了我的心聲,王家好假,看了好想吐,支持民眾假正義,看了很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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