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b16899 wrote:
那到底炒房是否違法誰...(恕刪)
嘿!沒想到有人想法跟我差不多...
跟朋友討論是覺得這樣...
一般民眾單純買賣房子,應該不是違法的事情。我買來再轉賣,買多少賣多少我相這都歡喜甘願,自憑本事的!
而關於"合理的利潤"這種屁話就沒啥好討論~~光是要討論每個行業的"合理利潤"是多少就不可能有答案了!
黃勇義的行為,我在想在國稅局或是政府的眼中應該已經不屬於一般民眾的房屋買賣!正常來說,一般房屋的買賣
要繳給政府的稅就那幾條!現在國稅局小的猜想應該是盯上黃先生的"營業稅"或是"所得稅"之類的...
一間房屋交易數百千萬甚至上億,黃先生這種行為我想應該算是"過"吧!~~
如果一切都按照規矩來,講真的他炒房那是他的本事!國稅局我想也罰不到他.....
不過小市民嘛!!~~~呵呵...
給我個理由,憑什麼我拍照片還要拍到你喜歡??你有付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