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這邊在談都更,新房成交價都在80多萬,有投資客想來這邊買房子,開價也是也是60多萬,可是等都更還要在等七年,新房子才會蓋好,七年後的房價有可能比現在高,也有可能比現在更差!
蓋與不蓋,舊房房價也被這些投資客和仲介炒的一直往上飆,何必跟建商完都更,而且現有房子加違建,有40坪室內空間可以住,都更的話只能用土地持份或是建物面積跟建商換房子,怎麼算都沒有現在的40坪大,怎麼算都不划算,沒必要換一個小套房還要繳交高額的房屋稅和管理費!
eaus wrote:
像這種情況
都更案的同意門檻是多少?
是按戶數, 還是所有權人的人數
...(恕刪)
1.都市更新事業計劃同意門檻,分為三種
a.如果是政府公告的更新地區
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人數同意門檻為60%
土地及建物面積同意門檻為66.7%
b.如果是自行劃定更新單元
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人數同意門檻為66.7%
土地及建物面積同意門檻為75%
c.至於政府因緊急危難進行迅行劃定的地方很少,所以先不用考量
2.如果目前總共是18戶,已知道7戶不同意,如果以概算的方式來計算比例,約有39%的住戶不同意,那目前還未達到同意都市更新的門檻
其實都市更新到達門檻只是最低標準,還是需要全體住戶的凝聚共識及配合,都市更新才能順利進行,這也才是住戶所想要的都市更新重建美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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