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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惡務盡]房屋仲介業不合理的抽%機制

仲介,向來一個物件說兩面話,好壞都他們在說,帶買方追高,要賣方殺低,以創造自己的服務費,代銷,仲介其實就是壟斷交易資訊才能從中獲取鉅額的利潤,假使這個產業對國民經濟有助益倒也無妨但整個產業不事生產,物件無須屯貨成本,同樣一個物件轉來轉去,20年前房價平均5,600萬,仲介費5~6%,現在房價平均1,2000萬也還是5~6%,毫無生產技術的提升,因為根本沒有生產技術,只有話術的提升,說穿了只是早期牽狗仔精進版.懂的包裝,穿西裝打領帶,投客和仲介聯合坑殺買方,抓住一般客戶相信品牌心理,投資客進貨包裝,藉由直營通路的仲介出貨,用年輕人,學歷,博取買方信任感,買方以為不會油腔滑調,可以信賴,其實買方卻往往都易買到較高較貴,也由於如此的不長進,市場給了他們業界最好的回饋,仲介在台灣一條龍,出國變一條蟲,毫無競爭力,完全不堪一擊,最後到國外卻都還要拉台灣人去買,不過如此卻也可被他們厚顏高調宣傳成功邁向國際,也再次讓人不禁讚嘆仲介業話術運用的極致;而在他們的業務技巧中,有所謂的辛苦度,何謂辛苦度,因為他們也知道明明有時一下就講好價了,但怕客戶覺得他們賺錢太容易,所以明明價格已經可以簽約成交了,還會故作姿態在電話來來回回,而假如你們是約見面談,營業員就在兩邊衝來衝去,當然有時是真的會有困難度,不過絕大部份的客戶都會被他們來來回回而感動,而客戶一次次如此的成交,也會在他們的會議中當成成功範例分享,其實也許不管做什麼業務可能都須要一些演技,但現在我們很多年輕人跑去做仲介,不事生產就算,全部都變動作派(這是仲介的行話,簡單說就是都在演戲),然而假使整個社會不事生產,成天房屋土地丟來丟去,愈炒愈高,社會畸形現象,炒房炒土地比做品牌做代工做研發做產業創新好賺多了,而最後唯有做仲介才能買房,因為仲介費賺的多,且又壟斷交易物件資訊,所以假如一個產業的蓬勃發展必需建立在廣大人民的痛苦上,其實這個產業當然是有必要檢討他的收費制度,故在此呼籲仲介業儘速調降服務費,不要只會叫買方加價,要賣方降價,自己服務費卻死都不動!要買方加個1,2%,要賣方降個1,2%,自己不痛不養,要仲介你降個服務費,鬼叫的比誰都大聲!!!
去年成交40萬件,我們假設平均一件服務費就30萬好了,只要少個5萬就好,整個市場就可以多200億出來做別的消費,這反而是對全民有利的事,而今仲介和廣大人民最大的矛盾點在於,仲介都認為是他們厲害他們是有資格賺的,政府打房太過份,要求降服務費的民眾批評太無理,目前實際卻是有些用人頭在買賣的投資客和隱身的仲介,因為政府迅雷不及掩耳的德政發佈,完全走避不及,損失慘重不說,後續還會有些法律問題,而背後隱身的金主,藏鏡人,偽君子,快要呼之欲出,所以這些集團的人要盡可能讓奢侈稅不何理化,圍魏救趙,所以民眾一定要在這個政策上做政府最強力的後盾,讓這些仲介和投機客知道,奢侈稅,就是不讓你睡.
房價能炒得那麼高,豈能抹殺房仲業的功勞!
你可以不找房仲買房子,也可以不找房仲賣房子,賣房買房不是房仲業的專利,你有相關知識,不然上網GOOGLE一下,一樣能找到房屋買賣的所需要的知識,不過若遇到交易糾紛,也請上網努力GOOGLE一下有沒有解決的方法!

不是說房仲抽成合不合理,而是本來法律就沒規定房屋買賣一定要找房仲業,你可以去看法拍屋之類的,或是努力去打聽哪邊有房子要賣之類的,房仲抽成,說穿了...你不跟他交易他也沒戲唱...

我是建議直接把仲介業廢除,讓政府來當仲介的角色
並且無償給予人民服務(不然養那麼多吃米的公務員要做啥?)
包含幫忙做廣告、找買方、與賣方談價.不合理!

除惡務盡,最好把賣車的業務制也廢除,不然同一台車、規格相同
北中南買起來差異這麼大.不合理!

除惡務盡,建議將珠寶商也廢除,讓政府來當代理商
不然一樣的東西,熟客跟不熟拿的價位也有差.不合理!

除惡務盡,建議將旅行業也廢除,讓政府來當代理商
幫人民規劃出國服務,不然一樣的行程,吃住相同,價位也不同.不合理!

除惡務盡,建議將精品業也廢除,趕出台灣
不然同樣都是包包,怎麼價位跟台灣差那麼多,不合理!

除惡務盡,建議將銀行也廢除,全部國營化
不然同樣的錢放這跟放那怎麼利息都不同.不合理!

除惡務盡,建議將股市也廢除,全部都應國營化
不然怎麼你也做IC、我也做IC,股價為什麼差那麼多.不合理!

除惡務盡,建議將餐廳也廢除,全部國營化
不然怎麼都是牛排,100到10000元的都有,不合理!

除惡務盡,建議全國都週休二日,包含餐廳
不然人家再爽再休連假,我們還在餐廳端盤子.不合理!

除惡務盡,建議全民各職業薪水都要相同
不然你也早9晚5,我早9晚9,但你薪水比我多.不合理!

還有好多耶,反正說爽的,這裡再怎麼說也不會影響到政府,呵呵!
世界本來就是有一定的秩序,別太強求,即時行樂比較重要。
其實我們不需要仲介!!
第一.如果怕不動產有產權等問題,我們可以找律師或代書審核及簽約.他們只收微薄服務費.
第二.如果賣方沒辦法隨時帶看.我們可以喬大家方便的時間.
第三.很多仲介只不過上了3天的課,就拿了一張營業員的證書.專業問題根本一問三不知.不然就亂掰!
甚至帶看都會帶錯資料.帶錯間.你能期待仲介會給你什麼服務與保證呢?
第四.有經紀人牌的沒有在帶人.都是營業員在跑腿.
第五.大家都是為了6%而來的.沒錯!分到營業員身上或許剩1%.所以,這行的流動率很高.
第六.6%分法:總部要抽1%.加盟店要抽3%.經紀人要抽2%.營業員要抽1%.有的代書也要抽.


bcrab0930 wrote:
你可以不找房仲買房子...(恕刪)


原來如此,難怪仲介費可以抽那麼多啊!


你不爽可以不要找全國電子買電器啊!
你不爽可以自己造車子啊!...
最好還可以自己種菜好不好?

講出這種話的仲介還真不配抽佣
房價上漲房仲要負上99%的責任,因為他們已經沒有道德可言,政府應該要從嚴審核企業及人員進入這一行業的標準,及這裡輸入你要的文字,杜絕這種對於買方及賣方都不公平的黑箱作業。
房價上漲房仲要負上99%的責任,因為他們已經沒有道德可言,政府應該要從嚴審核企業及人員進入這一行業的標準,及公開透明的資訊平台,杜絕這種對於買方及賣方都不公平的黑箱作業。
是的,當我在很久以前第一次聽到這個叭數時,也覺得誇張.
更何況當時是沒網路的年代.買賣方式是,買方及賣方放出消息.
業介或預備想賺這佣金者,就要想辨法去吸收這全部的買.賣資訊.
找電線桿.找檳榔攤.找修車廠.理髮店....
然後再去配對,找出買方或賣方,錯合.定出理想價再斡旋.
是一個蠻浩大的工程,但一樣是不用本錢的生意.我都覺得太高了.

現在這網路資訊爆炸的時代.這趴數明顥太過高了哦...(這奇怪的現像卻是很少人注意到)
不過就是網站的事情嘛.依區域.依房價.依坪數.依格區.依屋齡.....一下子就找出合意
於理想中的房子範圈大大縮小了.縮小了的這幾間或幾十間房子,也許一天就看完了.
一天之內又縮成個位數的合意的房子了.(龜毛或看好玩的人先排除)
運氣的買.賣方,也許2-3天就成交了一間房子,然而,
這樣子的一個事情的發生,又付出了近百萬元的佣金(北市房或鄉下農地)
所以...這佣金太高不合理.非常的不合理哦.與房價高炒不無關係哦.
ps.1.仲介會對賣方講:我幫你的不動產抬高的價格遠超過佣金.
2.也會對買方講:我幫你的標的物殺價的空簡遠超過我向你收取的佣金.
基於以上二個ps.所以這個不合理的現像存在至今.





基本上我不是仲介,甚至根本不在服務業,只是個小小的製造業工人,我說不找仲介買房子,卻沒說要自己蓋房子,所以何來自己做車子之說?即便要買車也未必要找業務買不是?

我只是單純回應這主題,仲介費不合理為何還非要讓房仲業抽成不可?前幾天我叔叔賣了間房子跟一塊地,也沒找仲介,也是自己就賣掉了,我不知道說出這樣的話何以讓人聯想我是房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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